張以勒 : “馬來區”是偽概念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以勒 : “馬來區”是偽概念

早前,雪州八打靈再也美丹花園約50穆斯林居民在該區一座基督教會前集會,抗議教會建築物上安置十字架標誌。示威的穆斯林說,那所教會設在“馬來區”,因此必須將十字架拆下來。



而幾乎同時,馬六甲負責地方政府事務的行政議員依斯邁奧斯曼宣佈,他已指示州內4個地方政府,向管轄區內“馬來區”的所有商家,發出禁止售酒的通知書。不過,甲州馬華行政議員已宣佈有關指示並沒有被帶上行政議會討論。

何謂“馬來區”?一個最直覺的詮釋就是:一個以馬來裔佔據多數特定地區。

公民行為帶來壓力



但這種詮釋會引發更多具體而細緻的疑問:一、佔據多數的性質如何?是以居住點還是以工作點為準?也就是說,是某個以馬來人居住者佔多數的地區,還是某個以馬來人工作者佔多數地區,才被視為“馬來區”?抑或兩者皆是?二、何謂“佔據多數”?是51%,還是99%,還是70%?並且,無論具體比例為何,制定某比例原理又是什么?

在美丹花園抗議教會十字架的穆斯林,將他們本身居住地區視為馬來區,這當然是出于主觀的直覺判斷,並無法律條文的基礎。而他們所發動的示威,也是一種公民自發行為,教會最終妥協同意拆下十字架,也是這種公民行為帶來的壓力所達致的結果,示威的穆斯林事實上沒有任何法律權力要求教會拆下十字架。

但甲州政府乃是掌握若干行政和執法權力的執政當局,當它發出那么一道指示,即馬來區的商家禁止售酒,這乃是一道當局有權力去執行,即強制所有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將受到對付的官方指令。因此,甲州政府就有必要把“馬來區”的定義和範圍說清楚。

行政議員依斯邁奧斯曼倒也給了一番說法。他說,只要某個地區居住的馬來人比例達到70%或以上,就是所謂的“馬來區”,而被劃入“馬來區”地方包括甲歷史城市政廳、漢都亞再也市議會、野新市議會和亞羅牙也市議會4個地方政府。

定義很清楚,範圍也很明確,唯一的問題是,我國法律並沒有禁止人民自由流動和遷徙,這就使這條售酒禁令遇到了障礙:一、想偷買酒喝酒的馬來人,可以隨時到“非馬來區”買酒喝酒;二、由于人人都有流動和遷徙的自由,今天這個地區由馬來人居民占70%,但在部分馬來人搬走,又有非馬來人遷入后,同樣地區在下個星期可能變成馬來人居民占69%,可以賣酒了,然后在人口再次變動后,可能又恢復馬來人占70%的狀態。

簡言之,這類指令根本不可能長期、有效、連貫的執行下去,因為越執行就會越荒謬。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州政府的唯一方案就是再制定一條法律,規定全部馬來人只能集中定居在某地區,非馬來人則定居在其它地區,人民不可自由流動和遷徙。這等于是執行一種種族隔離政策。

在人們擁有流動和遷徙自由的條件下,所謂“馬來區”其實是一個偽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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