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段被賣遭逼遷 持合約與新地主談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地段被賣遭逼遷 持合約與新地主談判

地主悄悄賣地,新地主強迫居民遷走。



⊙朱先生指出,他的雙親于70年代,向地主租了一塊土地建屋子居住,並且定期繳門牌稅。

他說,最近地主將土地賣給發展商,發展商欲發展,要拆除該地段上的房屋。

他指出,雖然他們一家已搬離該處,但把房屋出租了,如今發展商突然說要拆屋,且也沒有給予寬限期和賠償。



朱先生想知道,他們在該地的房屋已經建了40多年,且有繳門牌稅,那么發展商是否有責任給他們時間搬遷和賠償?

★林若輝律師

首先,朱先生必須先查清楚,前地主和他們之間是否有簽署合約,說明租地建築物的條件等,若有,這可以作為和新地主的談判條件之一,要求寬限期或賠償。

另外,租地建屋子本來就是一個風險,所以,若沒有合約,朱先生也不得不搬走,而且也沒有立場來向新地主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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