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天和起訴蘇家斌誹謗案‧ 蘇家斌無有力證據指收費 姚天和勝訴獲賠6萬5
(太平14日訊)行動黨前後廊區州議員姚天和,4年前起訴時任民政黨太平國會協調員蘇家斌誹謗案今日下判,太平高庭基於蘇家斌證據不足,判決姚天和勝訴。
蘇家斌需賠償6萬5000令吉,包括3萬令吉名譽損失、1萬5000令吉示範賠償金(Exemplary Compensation)及2萬令吉堂費。
蘇家斌將針對判決,提出上訴。
高庭法庭莫哈末再尼是基於被起訴人(蘇家斌)無法出示更有力證據,佐證起訴人(姚天和)涉及在處理後廊沙坡非法木屋地契課題收取私人費用,因而判姚天和勝訴,除非被起訴人提呈更有力證據。
重大意義
他宣判姚天和勝訴,蘇家斌需賠償姚天和6萬5000令吉。
法官也宣稱,1萬5000令吉的示範賠償金雖額少,但在此案中卻起著重大意義。
姚天和辯護律師陳國強指出,姚天和於2011年1月,針對蘇家斌在一家華文報刊登的新聞,聲稱姚天和在處理後廊沙坡非法木屋地契申請的課題,涉嫌向申請者收取私人費用,通過律師起訴蘇家斌誹謗及要求名譽損失賠償,後者也與姚天和對薄公堂,證明所言屬實。
他說,此案經過冗長的審訊後,今日終有判決。
姚天和也說,今日勝訴,讓整個事件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也還他清白。
他強調,身為當時人民代議士,真誠為民服務,蘇家斌對他的指責不實,形同“吃死貓”,希望蘇家斌往後講話要負責任。
他也感謝律師陳國強及山吉星等。
蘇家斌要上訴
在誹謗案中敗訴的蘇家斌,將針對判決,提出上訴。
他受詢時回應說,他尊重法官的判決,唯將指示黨意見後,採取進一步的上訴行動。
蘇家斌說,高庭法官在下判時,宣稱被起訴人無法提出更多更強力的證據,如果要證明所言屬實,必須提呈更多的證據。
針對這點,蘇家斌表示相信他們會找出更多更強力的證據,以佐證其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