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毒证据不足 夜市助手获释重被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拥毒证据不足 夜市助手获释重被扣

(怡保14日讯)巫裔夜市场助手被控贩毒,因控方证据不足,获判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唯过后被押扣,以协助调查是否涉及其他罪案。



被告莫哈末嘉米里(35岁,已婚,育有2名孩子),控状指他于2012年8月12日凌晨12时15分,在怡保花园东区组屋贩运10.811公斤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39B(2)条文下被定罪,唯一刑罚是死刑。

怡保高庭司法专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判决时说,基于控方证据不足、警方调查不完整,以及认同被告代表律师挑起的3项疑点,判决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认同3疑点



他说,疑点分别是被告曾租用的怡保东区花园租屋,已另有租户、控方及被告提呈的租屋收据的字迹及签名,完全不一样,而且警方并未调查在组屋发现的1张照片里,与被告合照女子的身分。

另外,站在犯人栏的被告获知当庭释放的裁决后,立即转身向坐在后面的母亲报喜,其母也开心得掉泪,似乎放下心头大石。

此案主控官为王哈利斯,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拉吉基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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