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派入禀 今申请庭令阻叶开会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改革派入禀 今申请庭令阻叶开会

(吉隆坡14日讯)以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为首的改革派,将在明天向高庭申请临时禁令,禁止董总主席叶新田在本月22日之前召开任何会议,包括中委会会议和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



高庭法庭法官拿督瓦兹尔阿南择定明天(15日)早上,聆审是否批准这项申请。

另外,改革派今天也向法庭提出2项申请,一是要求法庭宣判3月20日谕令召开的中委会,必须按原班中委召开,否则属于不合法会议;第二是针对高庭在4月8日的判决,提出上诉申请。

22日裁决



高庭于4月8日分别驳回董总当权派和改革派的申请,即主席叶新田要求暂缓执行高庭的谕令,以及秘书长傅振荃要求宣判前者发出召开会议通知书不合法。

对于改革派的申请,法官表示仍需要时间厘清董总中委与常委制,因此要求双方明早继续陈词,并择定下周五(22日)下午4时,做出裁决。

瓦兹尔阿南说,由于双方律师对于中委与常委制度模糊不清,故促双方律师在厘清有关制度与投票权后,再续审此案。

“对于中委与常委的遴选,以及他们是否具有投票权,我仍需要时间了解后,才能做出判决。”

法官建议,已多次将纠纷带入法庭的董总当权派和改革派,在这期间试图透过其它途径,譬如社团注册局(ROS)介入,以解决内部纠纷。

对此,叶新田在庭外受询时说,由于案件尚在审讯中,故不便透露更多详情。

叶新田:注册官否认介入

叶新田驳斥社团注册局批准让改革派召开602特大,并声称社团注册官已否认介入此事。

“我刚从外地回来,从报章上得知,傅振荃说社团注册官已口头答应,召开此(特大)会议,我问了社团注册官,他说没有介入(此事)。”

他反问媒体:“你要相信谁?是傅振还是社团注册官呢?”

他也说,傅振荃一直对外宣称其中委会阵容有18名中委,但事际上目前董总32名中委当中,“夺权派”只占13名,故有欺骗华社之嫌。

对于周四前来法庭的目的,叶新田说,由于傅振荃早前就法庭案件提呈附加答辩书内容,故他必须来签名。

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雪隆董联会总务陈德隆和副总务林义明、吉隆坡民众华小董事长拿督斯里庄智雅也有出庭旁听。

不过,记者则未见傅振荃的改革派出庭。

叶新田不透露会议详情

针对傅振荃代表律师文添友较早前在庭上说,当权派订于周五傍晚6时和22日召开2项会议,叶新田不愿透露会议性质,以及有关会议是否会继续进行,并坚持听了周五陈词完毕后,再向媒体汇报此事进展。

傅振荃是在4月23日入禀高庭,提出6项申请,包括中委会议必须由原班人马召开;任何撤换和革职32名中委决定必须取消;所有由主席叶新田在3月20日后,召开的会议不合法等。

叶新田代表律师为拿督法鲁兹,傅振荃另一名代表律师是黄觥发。

更换名单将汇报确认

叶新田说,有关中委更换都在中央常务委员会及中委委员会汇报及确认。

“目前董总32名中央委员当中,夺权派只占13名。”

另一方面,陈德隆说,董总共有32名中委,根据董总章程第5.2.2条文,6名中委州各可委派3名代表,7名非中委州各1名代表,联合组成25名中央委员。

他补充,中委会成立后,董总主席可再委任7名中委,这7名中委有无投票权,在庭上引起争议。

根据董总章程第5.2.3条文,中央委员会得于选举年大会后的14天内进行复选,选出主席(1人)、署理主席(1人)、副主席(5人),ade 其中一名副主席职须保留给砂拉越和沙巴2名会员轮流担任;剩余4名副主席职则须保留给西马(11人)会员竞选担任;以及秘书长(1人)。

叶新田宣布董总中委会更换名单
次序 日期 最新中委 前中委 州属要求
1. 2014年 黄博淳 陈永生 吉兰丹
2. 2014年12月23日 黄剑锋 黄循积 柔佛
3. 2015年1月11日 陈亚斯 吴茂明 彭亨
4. 2015年1月16日 徐满和 周惠卿 沙巴
5. 2015年4月19日 刘东海 李官仁 霹雳
6. 2015年4月9日 李清文 钟伟贤  
(主席委任中委会接纳)
7. 2015年4月9日 彭志拔 刘天亮  
(主席委任中委会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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