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子權:荒唐恐怖離奇的法條
一名老翁,用沾有精液的手指,性侵一名未成年少女成孕,被告上法庭后,上訴庭宣判,被告以手指插少女私處不構成強姦,獲得無罪釋放。
不是判決有誤,而是控方沒有做好功課,採用了對強姦定義狹隘又漏洞處處的咸豐法律條文,碰上一個專業盡責、功課做足的辯方律師,再加上一個礙于法條限制,而不得不這么判的法官,成就了一場完美的離奇審判。
性侵犯早已滿街走了,還嫌不夠多嗎?荒唐的結果,等同在懲罰受害少女,而非性侵犯!司法者和立法者探尋法條真諦的精神,去了哪裡?
輿論譁然,網民撻伐,民間鋪天蓋地批判謾罵,有部長和非政府組織要求翻案。受害少女的養父母已正式提出申請,求司法還一個公道。內政部副部長旺朱乃迪指有關法條有不足之處,建議修改。
因為這個社會荒唐的、恐怖的和離奇的事太多太多,求──已成了老百姓最無奈也最無力的呼喚,最漫長的黑夜。
公義,永遠是遲來的,甚至永遠不來,怎么求也求不來。看看趙明福的家人和許許多多的“趙明福們”,尋求真相的天路何其難行,妨害公平正義的怪石何其多,苦苦等待怪石被移走、被磨光,趕在真理被消音滅口之前。
荒唐的法條,對少女的傷害有多重,對司法的傷害也一樣嚴重。
明燈弱弱 長夜漫漫
判決對社會無法交代,對受害者家屬是難以承受的重,對國際社會是難以置信的離奇,在正常國家幾乎找不到案例。
荒唐的恐怖的離奇的法條,再次讓司法改革陷入黑暗期,明燈弱弱,長夜漫漫,老百姓對法治的信仰何處尋?
可憐的受害者和家屬,哭聲在暗角迴轉,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者和立法者,你聽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