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误杀青年证据不足 2男子当庭获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控误杀青年证据不足 2男子当庭获释

(新山14日讯)2名印裔男子与另3名在逃嫌犯,去年被控误杀一名印裔青年,基于证据不足,新山地庭今早宣判他们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2名被告杰苏(22岁)和马亨迪兰(21岁)闻判后,在法庭外握手,互相道贺。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于2014年1月18日凌晨2时50分,在新山拿督尤努斯工业区的拿督尤努斯路,致死当时只有19岁的印裔男子苏古,牴触刑事法典304(a)条文(第一名误杀)及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30年监禁。

此案于去年2月6日在新山地庭开审,经过一年余审讯,地庭法官罗海尼基于控方证据不足,宣布2名被告无罪释放。



被5男子打

首被告杰苏的代表律师为维玛拉、次被告马亨迪兰的代表律师为蔡学捷。

据了解,死者苏古于2014年1月18日凌晨4时30分,满脸和头部染血回家向姐姐控诉,他在士姑来尼沙花园的大宝森节庆典,遭5名男子以石头和木条打伤,死者也表明认识其中一名被告杰苏。

死者较后于去年1月26日因头部受创而感染脑膜炎致命。

不过,死者受伤治疗期间,家人却向医护人员宣称是因交通意外而受伤,较后,死者姐姐却向警方报案称弟弟被打死,警方也在死者逝世当天扣查2名被告,并追捕另3名在逃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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