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前以抵押金扣租 租户破坏单位难追究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搬走前以抵押金扣租 租户破坏单位难追究

公寓租给别人后遭破坏,屋主欲向租户追究,租户却已失去联络。



⊙林小姐指出,一年前将公寓租给一对情侣,最近租约到期后该情侣不续约便匆匆搬走,只把锁匙留在信箱内。

她直言,该情侣是朋友的朋友,感觉对方非常有礼貌,所以对方在搬走前要求倒扣抵押金时,便不疑有他。

她说,由于对方搬走期间,本身在外坡工作,后来才有时间检查房子,才发现屋子内肮脏不堪,墙角的油漆因为潮湿脱落,墙上也有很多用钉子钉过的痕迹,还留下几件坏了的家具未搬走。



她指出,当初租给这对情侣时,已向对方说明不准破坏墙壁,虽然对方没拖欠租金,却做出破坏房子的行为。

她续说,曾尝试拨电向对方追究,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络,有尝试用另外一个电话拨打给他们,他们接了电话后,得知拨电者身分便匆匆挂了电话。

“我租给他们时已说明不准破坏房子,现在他们毁约在先,我还得花一笔钱翻新房子,令我得不偿失。”

她询问,如果要向对方追究,应该要怎么做?

★林若辉律师

建议林小姐将租户破坏的地方拍照做记录,若以后房子要再租给别人,建议不能用倒扣租金的方式,若发现有问题,还能扣押对方的租金,所以林小姐的遭遇只能说得到一个教训。

林小姐可以先做一个调查,看翻新房子须花费多少钱,若林小姐坚持要追究,恐怕律师费会比装修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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