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引述雞姦案例爭不休 高庭21日先聽陳詞

(吉隆坡15日訊)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起訴上議員拿督納拉卡魯班誹謗案;高庭擇定5月21日聆聽訴辯雙方,是否可以引述安華2宗雞姦案例,作為此訴訟案的論據陳詞。

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說,基于訴辯雙方就是否可引述安華2宗雞姦案例而爭執不休,因此他建議雙方先就此問題陳詞后,才決定。

“我希望你們可以好好準備陳詞,我較后才決定。”

較早前,納拉卡魯班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益在庭內盤問安華時,牽扯3項安華過去的案例,即2宗雞姦案及要求修改首宗雞姦上訴案判詞中,指他有“同性戀傾向”的段落。

沙菲益提及上述案例后,再讀出安華在訴狀內提及的答辯人,指安華是一名道德價值觀低及不是一名好穆斯林,引起訴方代表律師拉蒂花不滿。

與雞姦案無關

拉蒂花說,此案是誹謗訴訟案,與雞姦案毫無關係,也不能相提並論。

不過,沙菲益不理拉蒂花反對續盤問安華,不過安華在還未正面回答此課題,拉蒂花站起來繼續反對。

惟沙菲益反駁,其當事人沒提及上述兩點,反之安華在訴狀內認為,他是名道德價值觀低及不是名好穆斯林,身為答辯人的代表律師,他有責任為當事人澄清。

“我提出的這2個論點都是答辯人不曾提及,這也是起訴人本身所認為的,所以我有必要為我當事人澄清這一點。”

他說,安華的2宗雞姦案絕對可以作為此訴訟案的案例,因為無論后者在服刑前后的性格和行為,都與此訴訟案有關。

指責答辯人取私人獻金

安華反駁不曾說過

沙菲益在盤問環節時再次引述答辯人書面證詞,即指安華取走私人獻金后,答辯人並不知道安華行為目的,更被安華指責是答辯人取走有關私人獻金。

對此,安華反駁,他不曾發表這樣的指責,也不同意沙菲益的說法,並強調,任何人都清楚知道,只要私下向公務員提出私人獻金,就會被視為貪污。

“連笨蛋都知道這個道理,即使向政黨提出私人獻金,也必須符合法律。”

此外,安華也同意說,答辯人是在2008年峇東埔補選時期,發表這誹謗言論。

“正確日期我已不記得,但根據報章刊登的日期,確實是在補選期間發生的。”

安華:我住在雙溪毛糯監獄

“我住在雙溪毛糯監獄。”

安華週五(15日)早上為其起訴納拉卡魯班誹謗案出庭供證時,在案件開始審訊前宣誓,並回答通議員有關他的個人資料。

當安華回答本身已67歲,通議員隨著詢問安華住在哪里,安華幽默回應,他目前住在雙溪毛糯監獄,引起庭內者發笑。

在審訊開始前,安華家人,包括妻子拿督斯里旺阿茲莎、5名女兒努魯依莎、努魯努哈、努魯依珊、努魯依曼、努魯哈娜、女婿及孫子,到法庭候等室,與安華小聚,唯不見兒子莫哈末依占的蹤影。

沙菲益不滿安華插嘴

安華在審訊過程時,不時回望觀眾席,與家人微笑揮手示意。

沙菲益在盤問安華時,由于安華一直沒有根據提問而回答,有時還插嘴,引起沙菲益不滿,還要求法官制止安華的行為。

惟安華回應:“若沙菲益好好的問我,我也會好好的回答。”

此案原定上午9時開始,不過,安華支持者卻早已把法庭擠滿,遲到者只好站著。

隨著沙菲益遲到,案件展延至10時,不料,雙方代表律師進入內庭會見法官后,案件展延11時才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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