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律師公會主席史帝文迪魯指出,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法案最具“攻擊力”的內容,就是廢除司法審查權,法庭不能拒絕警方作出的延扣令申請,將使法庭淪為警方和檢察司的“橡皮蓋章”。
他說,這等同藐視司法及違反憲法,且防恐法令違反法治之余,也可能或遭他人濫用。
“目前有很多人士都已誤解,認為我國需要這套法令來對付國家威脅,且當局也保證這法令不會遭濫用,然而不會濫用這法令的好人可來可去,最重要的其實還是法令本身的實效性。”
史帝文迪魯今日出席大馬律師公會舉辦“防範恐怖主義法案(內安法令再現?)與煽動法令修正案”論壇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律師公會青年團主席沙惹贊佐漢及律師法扎。
展開維護法律運動
他指出,該法令也已侵蝕司法獨立,幾乎抵觸法律基礎,且它還限制了律師對當事人的代表權。
他說,恐怖主義字眼定義過于廣泛和模糊,法令也未闡明“支持恐怖主義”或“與恐怖主義有聯繫”的意思。
他舉例,若一個人瀏覽恐怖組織阿布沙耶夫的官網長達3個小時,之后沒有刪除瀏覽記錄,警方在調查他的電腦瀏覽記錄后,是否就可懷疑和斷定他就是恐怖主義的支持者呢?
他也說,為反對這項法令,律師公會將展開全國性維護法律運動,而今日將成為律師公會的重要日子。
“這是一場馬拉松,不要忘了我們是經歷了20年長征,才爭取廢除內部安全法令的,所以我們是不會輕言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