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銀從業員
董總內訌加劇,社會各界各有看法,有堅決挺葉鄒的,有認為應該解散重選的,當然也有置身事外,認為事不關己、己莫勞心的。
際此時分,最弔詭的,莫過于出現一個“華教自救會”。
由30還是50個(后來報章再加碼到70人)個人組成,宣稱不代表任何團體,可能有些是來自學校的董事,拉雜一些身分背景不明人士,匆匆組軍來“自救”。
這個組織的發言人是這么說的:“絕對不允許華社和華教成為董事們鬥爭的籌碼,如果改革派既然認為自己有實力,請耐心等到2017年,無需現在拉他們(葉鄒)下馬”。
言下之意,葉鄒不必有多數中委再支持,董總章程也無需理會,反正兩年前都是無競爭連任,大有理由做到屆滿。
接著話鋒一轉,“牽涉者我們將給予規勸和引導,如果還是不聽勸告,我們將嘗試聯繫代表的團體給予撤換鬧事的董總代表,希望這些團體配合和聽勸,以大局為重。”
這句話的解讀,當然是指涉及董總內訌的甲州代表團體,也就是甲華校董事聯合會(甲董聯會),如果“華教自救會”告訴甲董聯會反對葉鄒是錯的,甲董聯會應該配合和聽勸。
不然呢?“華教的資源來自華社,華社所捐助的每分錢都是有血有汗的,是要協助華教,而不是來支援他們(董事)爭吵。他們必須要對得起華社,如果沒有辦法維持華教的發展和穩定,該會認為有必要給這些董事壓力。”這句算是客氣的了,因為之前是以“抵制鬧事董事學校籌款”作為阻嚇。
最后,留下一條尾巴,“上述建議不是要摧毀獨中,反之是要清楚的表達華社的立場”云云,畫蛇添足,無意間像是事先張揚某些目標。
譬如,為什么單提“獨中”?不足百人的個體戶組織,怎么突然又是代表“華社的立場”了?
簡單把幾段發言重組,就會得出這是一個概念不清、邏輯不對、議程含糊的“自救會”。
如果概念清楚,應該知道董總解散重選才能解除僵局,也才符合大部分全國華團的意願。如果邏輯正確,就應當說明為何葉鄒不能倒,而甲董聯會卻不能有自主權?如果對甲董聯會領導層有不滿,何不循正規途徑,通過章程所賦予的權利要求換領導層?議程含糊,穿上迷彩裝的偽中立派,一度蠻橫霸道,后來放軟身段,前后言辭閃爍不足為信,另闢蹊徑但本末倒置,倒行逆施拉長華教內訌戰線,皆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