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入獄托小販夫婦照顧 婦女送女入狼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夫入獄托小販夫婦照顧 婦女送女入狼口

(檳城17日訊)丈夫入獄,華婦無力照顧6歲女兒,而交托給一對60余歲的小販夫婦義務替她照顧,孰知女兒疑被小販丈夫性侵,遭6次狎玩下體!



華婦李美薇上月21日已據情向警方投報,警方曾在同月23日安排她女兒在檳城中央醫院進行身體檢驗及心理評估,她指女兒告訴醫生及有關警官,指“阿公”(即小販丈夫)在她晚上入睡時性侵她,以及先后在不同日子,曾6次以兩根手指狎玩其下體。

她今早在民政黨檳州州委陳嘉亮及愛國黨青年團團長劉耀輝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揭發此事。

李美薇育有一男一女,由于夫婿早前犯罪被判監,她為了生計而從事倒酒工作。



她說,因無經濟能力及沒時間照顧兩名分別10歲兒子及6歲女兒,而交由壟尾一帶居民義務照顧,女兒是于去年12月間交由當地一對小販夫婦照顧。

她指出,今年1月中,女兒突然哭著跑回家,過后不願返回該夫婦的住家,也不說原因。

“我安撫女兒后,便帶她回該夫婦的家。事后,2月中即新春期間,女兒交予監護人李來鳳(53歲)照顧,因后者發現女兒行為有異,才揭發此事。”

“4月21日報案后,女兒在同月22日入院,院方23日安排醫生使用一對男女造型的公仔,讓女兒示範如何被性侵,當時也有兩名警官在場見證,過后已向女兒錄供。”

李美薇說,醫院檢驗報告顯示,女兒處女膜未破裂,但外層皮膚有受損的痕跡。

她說,無法接受“阿公”的行為,促請警方嚴辦此案,以還其女兒一個公道!

受害者反抗即被打

“‘阿公’在女兒入睡時性侵,一旦女兒大哭及反抗,就被湊打一頓!”

李美薇向記者控訴,其女兒向她透露,“阿公”趁女兒入睡時施狼爪,脫光衣褲“壓”在女兒身上,當女兒哭泣就被打。

她說,女兒在事后,已由保護兒童協會收留所照顧,但最近因發生蚊症事件,暫由她帶女兒回家照顧,將在近期內,回返該收留所。

寧與家犬同睡拒返家

“女童寧願與我飼養的家犬一起睡,也不要返回小販夫婦的住家!

曾協助女童的美髮院東主鄭慧俐(45歲)說,她之前曾帶女童到家義務照顧,當她要帶女童離開交給小販夫婦時,女童告訴她,寧願跟家犬睡在一起,也不願再回去該夫婦的家。

她說,“阿婆”是在新春前兩天曾要求她領養女童,當時對方指怕丈夫(“阿公”)醉酒后會打孩子。

“由于我有工作在身,沒時間照顧孩子,過后告訴李來鳳,并由后者義務照顧。”

“我們在農曆新年初九聯絡上女童母親后,后者就正式委託李來鳳為監護人。”

監護人:身世可憐助照顧

在新春期間從小販妻子“阿婆”手中,接過女童的監護人李來鳳透露,她在照顧女童期間因發現其行徑不對勁后,經一週監督女童的行為,而于晚上發現女童常用手遮蓋下體睡覺,才揭發此事。

她說,她在新春除夕到一家美髮院理髮時,從該院東主鄭慧俐獲知,女童母親無能力照顧,交由一對小販夫婦照顧的情況。

“鄭氏告訴我,小販妻子‘阿婆’要求她領養小女孩,當時聲稱擔心自己的丈夫‘阿公’會傷害女童。”

“我因看到女童身世可憐及身上有瘀傷,因此將她帶回家,直至聯絡上李美薇后,通過合法程序當上監護人。”

早上記招下午捉人

早上開記者會,下午警方上門捉人!

女童母親李美薇週日(17日)說,她下午2時許接收到警員電話,指警方要到保姆家逮捕該名疑性侵女童的嫌犯。

2名女警與一名男警員于下午3時40分抵達壟尾山莊公寓,進入該名保母家展開調查。

大約10分鐘后,即下午3時50分,警方為該名華裔中年嫌犯套上手銬帶離現場,以帶回警局協助調查。

當嫌犯與警員在等候升降機下樓時,當時在場的李美薇對嫌犯破口大罵,指對方是禽獸,竟如此對待其僅6歲大的女兒。

而嫌犯也用福建話回答,指他根本沒有做(意指狎玩)。

據所見,李氏罵到情緒激動,眼眶通紅,女警趕緊趨前在旁安撫。

陳嘉亮促警徹查

陳嘉亮說,女童疑遭性侵案家屬報案已近一個月,希望警方嚴正看待此案,并採取行動。

他說,之前警方未傳召涉案的“阿公”調查,女童家屬及居民都非常關注此事。

他認為,警方應嚴正調查此案,若有關人士沒涉及,也可藉此洗脫嫌疑。

他指出,社會絕不容許違背天理的事件發生,冀望警方查明真相。

劉耀輝則促請檳總警長及警區主任向媒體交代此案的進展,因為女童家屬及居民皆關注。

女童手遮下體睡覺

李來鳳向記者展示一張照片,顯示女童疑被性侵后,在睡覺時以手遮蓋下體,并以伏臥方式入睡。

她說,她是在照顧女童期間,發生女童的怪異舉動。

李美薇無法接受義務照顧其孩子的“阿公”,在事發不當一回事,仍在咖啡店飲酒作樂。

她說,當時,她在該咖啡店遇到“阿公”與“阿婆”,這對夫婦有說有笑,阿公還在店內喝酒,根本不當一回事!

她指出,她報案至今已近一個月,但警方調查工作似乎未有進展,之前警方未捉人。

小販妻事後為女童塗藥

李美薇指,女兒遭“阿公”性侵后,“阿婆”(即小販妻子)還在事后為女兒塗藥。

她說,她曾詢問女兒被“阿公”性侵后是否有流血或傷痛,當時女兒是這么告訴她。

她指出,之前女兒曾投訴小便時疼痛,但卻不懂得說出原因,直至把孩子送院檢查,孩子才向醫生道出事發經過。

她說,女兒先后已交4名保母照顧,小販夫婦是第4個保母,監護人李來鳳則是第5個保母。

警:女童處女膜未破裂

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立助理總監說,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暴力猥褻罪)條文調查,當局已把涉案男子帶返警局助查。

他說,警方之前已向女童與母親錄供,驗身報告顯示女童處女膜未破裂。

他指出,警方也有質疑女童的一些說法,此案仍在調查中。

任何人在上述罪名下被控罪成,將面對最高10年監禁、罰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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