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伊刑法違反民聯政綱 “該道歉的不是我”
(吉隆坡17日訊)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認為,如果他于本月10日在吉蘭丹州的演講中,沒有誠實點出民聯的問題,他將欠吉蘭丹與馬來西亞人一個道歉。
他說,伊黨長老協商理事會要求他針對質疑伊斯蘭刑事法一事道歉,但是,真正需要道歉者,是過去6年單方面與任意違反民聯政綱與民聯的合作原則,讓巫統與國陣有機會摧毀民聯,開啟救贖之路的人士。
林吉祥今日在文告中指出,他在丹州的演講引起一些丹州領袖不合理、情緒化,甚至恐慌的反應,令他感到不解。
他說,也許一些丹州伊黨領袖相信,伊刑法是讓伊黨保住自1990年以來掌握的州政權的王牌,但那不意味他們在丹州議會的決定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以及不可以辯論與質疑。
“他們希望我在伊刑法課題上不坦誠,甚至虛偽?視伊刑法為伊黨,甚至是民聯在來屆大選中,在吉蘭丹、其他州,甚至全國的救星?”
伊斯蘭黨長老協商理事會秘書聶查瓦威,于週五要求林吉祥,就其在吉蘭丹州演講中,質疑伊斯蘭刑事法一事道歉。
林吉祥指出,過去的大選成績證明,伊刑法課題不是伊黨勝出的關鍵,登嘉樓是很好的證明。
“1999年第10屆大選,伊黨與民聯贏得登州所有8個國會議席,以及32個州席中的28席,但是,登州在2001年通過伊刑法法案,結果伊黨與民聯僅贏得1個國席與28個州席,並在2004年失去登州執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