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繳年捐被取消資格 數華小代表與盧宇廷理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繳年捐被取消資格 數華小代表與盧宇廷理論

(勞勿17日訊)彭州董聯會年度會員大會未開始前,4間因3年沒繳交年捐,而被取消會員資格的多名華小代表,向主席盧宇廷理論,雙方語氣激昂,旁人最終將盧宇廷拉走,有關代表最終也沒進入會場。



先開炮的而連突雙溪仁副董事長潘日生,與盧宇廷就會員資格發生“口舌之戰”時,語氣激烈;面對多人的“一輪嘴”炮轟,盧宇廷面色不改,立場堅定地獨排眾議,指一切依章程行事,並無個人議程。盧宇廷說,若大家不依章程或不滿,可直接向社團註冊局投訴,即引來眾人“反彈”,齊向他發出噓聲,回嗆指盧宇廷才是不遵守章程的人。

極度不滿的而連突美拿華小董事代表拿督斯里林亞協,原已獲立卑華小發展工委會主席丹斯里林錦勝安撫,但眼見場面再度起哄,不滿情緒再度挑起,高舉年捐的收據,抨擊彭董聯會接受他們的年捐,卻又取消他們的資格。

抨擊沒依章程行事



席間,他還大聲向盧宇廷撂下狠話,指不要再做會員,指示該會馬上還錢。

傾向改革派的4所華小共10名代表,被指連續3年沒繳交年捐,自動喪失會員籍而感不滿,他們今早仍到勞勿新巴力華小出席大會,在大會未開始前到秘書處理論。

他們認為,今年1月已依照州董聯會的來函繳清年捐,并于上月接獲來函邀請出席大會,豈料日前收到信函,指他們已失去會員資格,質疑當權派另有議程。

失去會員資格的立卑文達華小董事長覃福榮,抨擊盧宇廷根本沒依據章程行事。

盧宇廷稍后解釋,潘日生較早前帶著幾千令吉到秘書處,為多間華小繳付年捐,當時秘書處並沒時間審查,才直接發出收據。

葉新田:故意製造分裂
董總不讓居心者得逞

董總主席葉新田說,董總將嚴防社團註冊局或別有居心者有機會對付董總,包括撤銷董總註冊、奪權和操控,令董總變質。

他說,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等人早前提出召開特大,撤除鄒壽漢署理主席職時,曾透露尋求社團註冊局的協助,最近又聲稱多次聯絡註冊局,他們會提高警惕,避免影響統考,以及全國60所華文獨中和8萬名學生的利益。

他促請華社看清事實,奪權派鬧了一年多,對華教課題抗爭及反對教育發展大藍圖避而不談,甚至在百萬人簽名運動和向聯合國呈申訴書扯后腿,如今終“圖窮匕首現”,赤裸裸地暴露奪權目的和議程。

“他們做賊喊賊,通過非法會議,意圖製造雙胞中委會和常委會,以非法中委會和常委會取代合法。”

葉新田今早為彭亨董聯會會員大會及改選主持開幕致詞時,如是指出。

他認為,董總領導層原本相安無事,大家團結一致發展華教及爭取華教權益,但在2013年的728華團大會后,秘書長傅振荃、財政林國才等開始結成陣營,導致12月24日的常委會歷史性首次流會,董總委員林明鏡及副秘書長蘇祖池,先后揭露兩人要求委員不出席會議,才導致流會。”

“這是華教的悲哀,違背廣大華社群眾所賦予的委託。”

削弱抗爭《教育發展大藍圖》

葉新田說,有心人企圖通過推倒一些現有的州領導人,削弱董總對《教育發展大藍圖》的抗爭。

他舉例,以盧宇廷為首的彭亨董聯會領導正面對該挑戰,包括各別政黨人士,發動他們的派系進入州董聯會。

他呼籲,華教同道應提高警惕,堅持以華教基本利益為依歸,繼續支持盧宇廷的領導。

他讚揚彭亨董聯會現任領導層,對華教作出貢獻,在建設方面也取得良好成績,尤其在短短兩年籌集150多萬令吉,購置會所。

冀辦大集會匯報前因後果

葉新田說,董總分裂分子正結合一批外來勢力,不斷搞破壞和顛覆,因此建議在雪隆舉辦盛大的群眾大集會,匯報董總當前危機和未來發展。

“此外,我們也可在集會上,匯報及收集反對《教育發展大藍圖》的百萬簽名表格。”

他認為,奪權派把董總保衛華教的抗爭焦點,轉移視線到所謂“董總內亂”、“人事糾紛”,“要董總領導人下台”等課題上,正是種族極端主義和單元主義的教育者目的。

另一方面,他欣慰地說,在董總風波的關鍵時刻,如今越來越多團體和民眾,包括許多年輕人,挺身支持他們,形成一場群眾覺醒運動,群眾陸續在各州籌組愛護華教聯合會。

他說,目前,許多州董聯會理事已認清董總風波的來龍去脈及事實真相,反對有關州董聯會主席數人的私自決定。

葉新田舉6大事記
力數傅振荃罪狀

葉新田說,傅振荃去年曾指根據董總章程,除非主席自願下台,否則無法被罷黜或投不信任票,如今卻擅自發函要在下月召開董總特大,投主席和署理主席不信任票。

“難道他忘了自己曾在去年11月4日說過此番言論嗎?如今卻要召開特大,解散中央委員會及重選中央委員及投不信任票。”

他譴責以傅振荃為首的奪權派行為,已是無法無天,天人共怒的階段,并舉出6大事記,力數對方“罪狀”。

他說,董總事件演變至今,華社都可看到董總內外有人串聯,不斷搞事端,製造“董總亂象”,把莫須有“罪名”,推卸給他和鄒壽漢。

他說,傅振荃與數名奪權分子于本月7日,連夜偷搬董總文件,橫行霸道佔領董總行政大樓、又劫持行政部,以及包庇被開除的前職員孔婉瑩鬧事抗命。

葉新田指責傅振荃的6項罪狀

1. 今年5月12日:傅振荃擅自發函由他在6月2日召開董總特大,解散中央委員會及重選中央委員州,以及投主席、署理主席不信任票等。(傅振荃曾在2014年11月4日說過,根據董總章程,除非主席自己下台,否則主席是不能被罷免或投不信任票的。)

2. 今年1月6日:傅振荃擅自發函由他在1月20日召開中央委員會會議,以解散和重選中央常務委員會。(3月20日,法庭諭令由董總主席召開中委會,把上述議程列入討論。傅振荃等全部缺席4月9日召開的中委會會議,結果出席中委一致否決上述議程。)

3. 去年12月8日,傅振荃聯合7州董聯會幾位負責人,要求董總主席解散及重選中央委員會。

4. 傅振荃等抵制及不出席2014年12月7日召開的關丹中華中學參加統考的董總特大,致使特大流會,為關中考統考設置通道的議程無法實現。

5. 去年10月25日,傅振荃等聯合幾個州董聯會,交上一份沒有正楷姓名和職稱,也沒經過董聯會會議通過的罷免鄒壽漢署理主席職的聯署信,這不是合法的信件。

6. 去年6月,傅振荃等私自炮製及提出所謂的《董總對外發言人機制草案》,董總主席發言必須得到傅振荃秘書長的批准。結果,中委會一致否決傅振荃提出的草案,並議決董總主席為對外唯一發言人,可是,傅振荃卻從來沒有遵守,而對外亂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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