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力發電廠破壞環境 原住民訴國能及3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建水力發電廠破壞環境 原住民訴國能及3造

(吉隆坡18日訊)11名來自彭亨州立卑柏斯拉奈(Pos Lanai)的原住民入稟起訴國能及另3造,在原住民習俗地上興建水力發電廠工程,破壞天然環境,影響他們的生計。



訴狀當中挑起的課題包括侵犯原住民權益、違反聯邦憲法、失信、欺詐和摧毀土地。

訴狀指出,國能計劃在柏斯拉奈展開一項水力發電廠工程,導致當地7600公頃森林遭淹沒,然而這家發電廠只產生132兆瓦電力;這種低比率效益,與當地逾千名族人被逼犧牲如此大面積的森林及原住民習俗地不成正比。

法庭外和平請願



11名起訴人屬于西馬最大原住民部族的瑟邁(Semai)族,他們是傑菲里(28歲)、杜尼(39歲)、慕斯達法(46歲)、占里(36歲)、末諾(42歲)、尤努斯(46歲)、瑟曼(36歲)、阿末阿隆(41歲)、阿旦仄(45歲)、阿當馬力(44歲)和阿茲諾(22歲)。

他們于今年4月17日通過律師樓入稟吉隆坡高庭,分別把國能、彭亨州政府、原住民發展局總監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4答辯人。

他們今日首次在代表律師尤迪斯達拉出庭聆審后,在法庭外和平請願及拉橫幅,基于5大理由要求州政府停止興建水壩工程,即1、摧毀土地和原住民習俗地,間接否決他們的土地持有權;2、失去從種植、森林和河流中取得的收入來源;3、失法清潔的河流;4、破壞金馬崙烏魯日萊保護森林的天然環境;以及5、失去墳地。

尤迪斯達拉在庭外告訴媒體,承審法官拿督諾萊妮擇定此案于7月19日過堂。

他說,起訴人將在兩週內向法庭申請臨時禁令,要求國能停工,同時解除禁令讓這些受迫遷原住民重返原有土地。

300族人受利誘同意賠償

反水壩行動委員會主席兼起訴人之一傑菲里說,至今有300名族人受到金錢、獨立洋房和高額賠償利誘下同意迫遷而讓路給水壩工程發展,但也有200人為捍衛本身土地而堅決反對這項工程。

他說,早在英殖民時代他們已在甘榜柏斯拉奈居住,約有300個家庭,人口逾千人,主要是依賴割膠、砍藤等源自森林資源賺取收入。

“大部分族人同意,是因為他們不了解本身權益,即使有者獲得數百萬令吉賠償,但一眨眼(錢)就沒有了,所以,另有200人沒有接受賠償獻議。”

他說,此外,原住民發展局也游說原住民遷入當地人民組屋,以便獲得教育、醫療和設施便利,他們于2013年被安置在新區,水壩工程料將于2015年竣工。

他認為,這項工程並非為了國家發展,而是破壞國家發展,特別是原住民社會的利益。

“我們曾于兩年前提呈備忘錄給有關當局,要求停止興建這項工程,唯不受理會,只好付諸法律行動捍衛原住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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