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力发电厂破坏环境 原住民诉国能及3造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建水力发电厂破坏环境 原住民诉国能及3造

(吉隆坡18日讯)11名来自彭亨州立卑柏斯拉奈(Pos Lanai)的原住民入禀起诉国能及另3造,在原住民习俗地上兴建水力发电厂工程,破坏天然环境,影响他们的生计。



诉状当中挑起的课题包括侵犯原住民权益、违反联邦宪法、失信、欺诈和摧毁土地。

诉状指出,国能计划在柏斯拉奈展开一项水力发电厂工程,导致当地7600公顷森林遭淹没,然而这家发电厂只产生132兆瓦电力;这种低比率效益,与当地逾千名族人被逼牺牲如此大面积的森林及原住民习俗地不成正比。

法庭外和平请愿



11名起诉人属于西马最大原住民部族的瑟迈(Semai)族,他们是杰菲里(28岁)、杜尼(39岁)、慕斯达法(46岁)、占里(36岁)、末诺(42岁)、尤努斯(46岁)、瑟曼(36岁)、阿末阿隆(41岁)、阿旦仄(45岁)、阿当马力(44岁)和阿兹诺(22岁)。

他们于今年4月17日通过律师楼入禀吉隆坡高庭,分别把国能、彭亨州政府、原住民发展局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4答辩人。

他们今日首次在代表律师尤迪斯达拉出庭聆审后,在法庭外和平请愿及拉横幅,基于5大理由要求州政府停止兴建水坝工程,即1、摧毁土地和原住民习俗地,间接否决他们的土地持有权;2、失去从种植、森林和河流中取得的收入来源;3、失法清洁的河流;4、破坏金马仑乌鲁日莱保护森林的天然环境;以及5、失去坟地。

尤迪斯达拉在庭外告诉媒体,承审法官拿督诺莱妮择定此案于7月19日过堂。

他说,起诉人将在两周内向法庭申请临时禁令,要求国能停工,同时解除禁令让这些受迫迁原住民重返原有土地。

300族人受利诱同意赔偿

反水坝行动委员会主席兼起诉人之一杰菲里说,至今有300名族人受到金钱、独立洋房和高额赔偿利诱下同意迫迁而让路给水坝工程发展,但也有200人为捍卫本身土地而坚决反对这项工程。

他说,早在英殖民时代他们已在甘榜柏斯拉奈居住,约有300个家庭,人口逾千人,主要是依赖割胶、砍藤等源自森林资源赚取收入。

“大部分族人同意,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本身权益,即使有者获得数百万令吉赔偿,但一眨眼(钱)就没有了,所以,另有200人没有接受赔偿献议。”

他说,此外,原住民发展局也游说原住民迁入当地人民组屋,以便获得教育、医疗和设施便利,他们于2013年被安置在新区,水坝工程料将于2015年竣工。

他认为,这项工程并非为了国家发展,而是破坏国家发展,特别是原住民社会的利益。

“我们曾于两年前提呈备忘录给有关当局,要求停止兴建这项工程,唯不受理会,只好付诸法律行动捍卫原住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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