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庭令执行任务通行无阻 拒警入办公室可控雇主
独家报导:罗忆雯
(吉隆坡19日讯)“逮捕令行动”首炮瞄准上班族,交警不分昼夜出动,即使半夜都有权力持庭令上门缉拿拖欠罚单者;若雇主或公司包庇员工,拒让警方入内拿人,将被治以阻差办公罪名!
若上班族躲在公司内,试图逃过警方逮捕,也根本行不通。交警发言人对《中国报》指出,警方取得庭令后,在大马境内任何角落都通行无阻,无论违规者躲在公司或躲屋内,庭令都赋予警方权限执行任务。
没权扣留24小时
一名资深警官认为,逮捕令行动之前一再展延,显示警方已给予足够时间让公众解决拖欠罚单问题。无论如何,解决方案终须回归根本,政府有必要检讨现有机制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驾驶者负责任,觉悟拖欠罚单是羞耻的行为,由源头做起。
消息指出,这次“逮捕令行动”采取分类组别处理,首要目标是欠下多张罚单的驾驶者。警方站在人道立场,不会执意对逮捕名单人士扣上手铐,除非过程中发生袭警或不合作事件。
他说,依据正常程序,警方在逮捕人后,要尽快押当事人上推事庭,即时由对方决定要当场清还罚款、不认罪或是求情。
但逮捕令不赋予警方扣留当事人24小时的权力。倘若遇上特殊情况,例如警方下午4时在路障发现当事人并将之逮捕,法庭已关门或将关门,警方能扣押当事人返警局过夜,至第2天才上庭。
“当事人若是经济能力有困难,有权利在庭上求情,罚金减额多少胥视法官裁决。缴清罚款过后,警方的电脑系统会删除当事人在逮捕令名单的纪录,逮捕令也随之归还法庭,撤销对当事人的逮捕。”
车借他人要谨慎
不想含冤接到罚单,借车给人时应谨慎;警方建议车主,借出车子前索取借车者驾照复印本,以保障自己。
警方指出,若车主认为收到的罚单不是自己违规,应该主动在期限内向警方投报和举证。
交警罚单分成POL170A和POL 257两类,前者是在驾驶者不在场情况之下发出,触犯的条例多数是违规泊车和超速。后者则是交警当场发出,递给驾驶者。
“一些车主大方借车给亲友,结果驾驶者期间违规驾驶,若是没被交警当场逮住,罚单就会依据车牌号码发给车主签收。”
因此,很多不明原由的罚单产生,车主没调查清楚,随意指责警方乱抄罚单,却忘记本身借车给别人而出事。
“罚单POL 170A清楚列明,车主可在接获罚单的一周内通知警方,举证违规期间车子由谁驾驶,若举证成功,警方便会将罚单签收者,换去发给真正违规者,由对方承担罚款。”
警方解释,至于罚单POL 257是警方当场直接发出交给驾驶者,多数涉及驾驶讲手机、没绑安全带或非法改装车子等,基本上可说人赃并获。车主若不服,可在2个月限期内找警方处理。
天涯海角都要捉到你
拒归家或搬家,以逃避追捕?警方追到天涯海角都会追到你!
警方将向邻居探询已搬迁事主的住址和工作地点,矢言让拖欠罚款的驾驶者插翅难飞。
这次“逮捕行动”,警方遇上一些阻碍,例如名单上人士已搬迁,住址与登记资料不符合。然而,除非名单上人士已逝世,否则,警方必会锲而不舍追查其下落到底。
警方说,邻居若愿意提供事主的去向、职业及公司等资料,便能助警方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