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疑遭性侵‧李女士:洗澡存陰影 女兒曾抗拒洗下體
(檳城19日訊)“6歲女童疑遭性侵”案;受害女童在事發後,由母親帶回家期間,曾因有陰影而在洗澡時,抗拒用沐浴露清洗下體。
女童母親李女士(31歲)今午接受記者詢問時說,但她過後已勸服女兒,她也已乖乖洗澡。
她說,之前女兒疑被“阿公”性侵後一直用手遮蓋下體,並以伏臥方式入睡,她相信女兒心靈已受創傷。
沒能力撫養女兒
“在我和女兒相處數天后,相信女兒有了安全感,生活已恢復正常,也沒有此異舉。”
李氏說,女兒昨天已被安排入住兒童保護協會收留所,她希望女兒與其他兒童一起生活及有互動後,能在未來忘記這段不幸的遭遇。
她坦言,目前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女兒,也沒時間照顧女兒,但她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把女兒帶返家親自照顧。
李女士是上月21日據情向警方投報,警方曾在同月23日安排她女兒在檳城中央醫院,進行身體檢驗及心理評估。
當時,女童告訴醫生及有關警官,指“阿公”(第4個義務照顧女童的保姆丈夫,67歲)在她晚上入睡時性侵她,以及先後在不同日子,曾6次以兩根手指狎玩其下體。
李氏指,早前因丈夫入獄,無力照顧女兒,而交託給一對60餘歲的小販夫婦義務替她照顧,未料疑遭小販丈夫性侵。
警方昨天已將“阿公”帶往檳城推事庭申請延扣3天,至明日(20日)。
重申沒冤枉“阿公”
“我沒冤枉‘阿公’,他在住家被捕時,女兒一口咬定是他!”
李女士說,警方上門逮捕“阿公”時,她帶著女兒到現場,女兒緊緊地抱住她,並指是“阿公”涉案。
“女兒過後不敢看’阿公’,且表現很恐懼,一直緊抱著我。”
李氏是針對檳島東北縣警區主任米奧法力週一(18日)指,警方延扣女童母親口中涉案的“阿公”,但警方仍在鑑定對方是否涉案或另有其人一事回應,也重申沒有冤枉“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