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就該負責任
胎兒被肢解15段后,經馬桶沖入化糞池的冷血行為,令人髮指,必須被嚴厲譴責!
“喜迎新生命”,是人們對嬰兒出世的期待與喜悅心情的描述;新生命降臨,人人祝福,大家都希望嬰兒健康的長大與幸福;但是,一些不幸的嬰兒,因成年人的問題,成了棄嬰,甚至死于非命。日前在柔佛新山甘拔士柏邁人民組屋被發現的肢解胎兒案件,便是一個例子。
大約7個月大的胎兒為何被肢解,沖到化糞池?誰是分屍案兇手?是墮胎或流產后被肢解以毀屍滅跡,仍是一個謎,警方應快馬加鞭,揪出兇手,解開謎團,也讓死者安息。
無人可剝奪生命
早前,泰國春武里府一隻流浪母狗,眼見一名女棄嬰險遭2隻流浪狗吞食,而將女嬰救走及向路人求救,母性與愛表露無遺,這與人類遺棄嬰兒、奪走孩子的性命的冷血行為,形成強烈對比,也是對人類很大的諷刺。
人人生而平等,有其個人生命權,無人可以剝奪,包括親生父母或親人,都沒有權利奪走嬰兒的生命。即使嬰兒是因父母親性知識缺乏而“意外”來到世間,他也享有生存的權利。
過失勿遷怒嬰兒
雖然有關組屋區有近6000名住戶,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可以要求居民協會與居民合作,提供更多可助破案的情報;警方也可從附近的診所搜集更多案件相關資料,以在最短時間內,找出兇手。
人是萬物之靈,必須尊重每一個性命;成年人之間的問題、過失,不應遷怒于無辜的嬰兒或胎兒。如果不想要孩子,當初就別做不該做的事;即然生了,就要負起為人父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