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9日訊)校內考試,只要一科不及格,就當學生整個考試不及格?有沒搞錯?!
根據雪隆家長提供的消息,雪隆一帶的國民型中學校方最近通知學生,在即將舉行的校內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不及格,他們的整體考試成績,就被界定為“不及格”。
家長們從孩子口中得悉校方這突如其來,且莫名其妙的訊息后,深感嘩然及費解。他們擔心,校方這種評估制度,將會打擊孩子的學習信心,甚至對考試產生莫大的壓力和恐懼。而且,以單一科目不及格,就總結學生的整體考試不及格,對學生並不公平。
全國校長職工會副總會長王仕發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承認,無論是校本評估(PBS)或中小學的政府考試,教育部都有明文規定採用此措施。
“一些學校並沒有遵循和執行,這也就是說,校方在校內考試,即使學生在某科目不及格(分數不到40%),校方依然會把分數計算在所有科目之內,計算總平均后,再排名次。”
馬來西亞國民型華文中學校長理事會主席陳德祥則說,這是屬于教育部“大馬教育素質標準制度”(SKPM)的措施之一,在吉打州學校已經實行逾10年之久,但都沒有家長反對或投訴。
他說,此措施旨在評估及提高學校的整體表現,針對表現欠佳的學校,州教育局將派員到學校考察,給予教師適當的教學和輔導,同樣的,教師也會針對學生表現較弱的科目,提供引導和協助。
他說,在這項評估制度下,學生只要分數達40%,就算及格。而如果學生只有一科不及格,其他全部科目及格,他的成績單內有一欄會註明“不及格”(Gagal),只有那些全部科目都考獲40%以上的學生,他們的成績單才會寫上“及格”(Lulus)。
校長說,校方每年都會將年終校內考試學生的及格率報告,呈交給教育局。
目的評估學校整體表現
資深教育界人士認為,教育部採用此措施,目的在于評估學校的整體表現及等級,也要求學生掌握全部科目。
他舉例,其實,政府考試如小六檢定考試(UPSR)及初中評估考試(PMR)都是採用此措施,只要一科不及格,該項考試就是不及格。
因此校方向教育局呈報及格率報告時,也採用這種方式來處理,例如一所學校有100名學生,若有10名學生不及格,學校及格率便是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