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貨小販續非法擺攤 可到市政局投訴

年貨小販新年過后續非法擺攤。

⊙伍先生指出,增江北區巴剎外的小販,本來是農曆新年前才擺攤,直至隔年的新年才再擺攤。

他說,該區的年貨小販在今年農曆新年也照常擺攤,不過,小販一直到現在仍在該處營業。

他指出,雖然小販不再賣年貨,不過是轉賣其它東西。

“這些攤位霸占了泊車位,阻礙交通,非常不方便。”

他投訴,該區平時的泊車位已很少,現在這些小販又霸佔了,非常過分。

★吉隆坡市政局諮詢委員劉開強

一般上,吉隆坡市政局所批出的相關準證是臨時性的,既是在新年前后15天,總共30天。

該臨時準證在30天后就過期了,所以若小販繼續擺攤,那就是非法攤位了,會遭市政局取締。

所以,伍先生可到市政局位于增江分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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