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行動」 兩天逮403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逮捕令行動」 兩天逮403人

(吉隆坡20日訊)交警展開“逮捕令行動”,昨今兩天逮捕403名已被列入黑名單的車主;另外,共有1125人到警局自首。



403名落網者中,284人已獲保釋,119人被控上法庭。

武吉阿曼交警主任拿督莫哈末弗安早前強調,“逮捕令行動”將無限期且不分晝夜展開,直至警方滿意為止,更不排除過后會到住家逮捕車主的可能。

“被捕者將送往各區警局,若情況允許,或會立即被帶到該區法庭,由推事決定是否提控。”



交警發文告說,週二截至週三下午3時,被捕的403人,包括雪州122人、吉打53人、馬六甲44人、檳城39人、森州34人、柔佛29人、彭亨18人、吉蘭丹和霹靂各15人、登嘉樓14人、沙巴12人、玻璃市5人、吉隆坡2人和砂拉越1人。

莫哈末弗安日前透露,共有159萬6000張被法庭列入逮捕令名單,警方從本月1日至16日只接獲3萬3473張或2%的罰款被清還,仍有98%未解決,因此決定展開“逮捕令行動”,全面追緝這些拖欠罰款的車主。

“逮捕令行動”數據(本月19日起截至20日下午3時)
州屬 逮捕人數(保釋+提控) 自首人數
雪蘭莪 72+50 177
吉打 52+1 42
馬六甲 23+21 27
檳城 30+9 130
森美蘭 15+19 54
柔佛 28+1 205
彭亨 9+9 123
吉蘭丹 15+0 40
霹靂 14+1 86
登嘉樓 14+0 90
沙巴 8+4 37
玻璃市 4+1 6
吉隆坡 0+2 60
砂拉越 0+1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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