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內長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說,“蒙古女郎被殺炸屍案”次被告西魯是合法離境抵達澳洲。
他說,目前滯留在澳洲的西魯是在聯邦法院判刑前,獲得法庭批准離境。
他是昨日以書面回覆行動黨峇都交灣區國會議員卡斯杜麗的提問時指出,西魯是獲得法庭批准離開馬來西亞,因此沒有抵觸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
“當時,西魯並未被列為嫌犯名單,同時符合離境條件,即合法行程文件證明、證明在澳洲有生活能力、有效簽證、往返機票以及沒有任何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