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徒搶劫不遂遭打死.指父子控狀刑罰過“輕” 死者家屬促檢討控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匪徒搶劫不遂遭打死.指父子控狀刑罰過“輕” 死者家屬促檢討控狀

獨家報導:鄭慶勵
(芙蓉20日訊)父子抗匪改控誤殺案,死者陳文寶家人因不滿被告父子改控誤殺罪,指控狀“太輕”,已通過律師致函總檢察署,要求重新檢討控狀。



此案今日在林茂推事庭過堂,被告莫奕鴻(56歲)和莫偉強(28歲)于早上8時30分,在首被告妻子郭淑蘭(52歲)、大姐莫水蓮(66歲)、外甥林隆發(46歲)、女兒和眾親友的陪同下,抵達林茂推事庭。

死者陳文寶(譯音,49歲)的家人沒出現,但有委派代表律師峇蘭出庭。

峇蘭在庭上指出,死者家屬因不滿兩名被告的控狀刑罰過“輕”,已要求總檢察署再次深入研究。



他過后在庭外向《中國報》指出,死者家屬因不滿此案件,已委任他作為代表律師。他也致函總檢察署,要求重新研究此案,總檢察署也回函指會重新研究。

案展至6月30日過堂

兩名被告原訂于4月30日在金馬士推事庭過堂,但因推事有要事無法開庭,案展至今日在林茂推事庭過堂。

由于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哥賓星要出席國會會議,改由另一名律師祖安.蔡(Joanne Chua)代表。

推事馬雲經過與被告代表律師和主控官莎拉副檢察司討論后,將案展至6月30日過堂。

莎拉過后受詢時指出,死者家屬代表律師只能在案件審訊過程中出庭聆審,無權提問證人,但可與她商討案情和提出意見。

據消息指出,盡管死者家屬要求總檢察署重新檢討控狀,但成功修改控狀的可能性不大。

兩父子暫無工作

兩名被告自被官司纏身后,至今仍沒工作,一直待在新加坡住家休息。

郭淑蘭指出,其丈夫和兒子因有案件在身,需出庭,暫不方便工作,若他們找到工作上班,突然又要回來馬來西亞出庭,非常不便,也需一直請假。

“他們需再觀察案件進展后,才決定是否要尋找工作。”

為了出庭,她們一家幾天前已從新加坡返回老家小住數天,隨后將前往吉隆坡找親友小聚。

問心無愧交法庭決定

“我們問心無愧,一切交由法庭決定!”

針對死者家屬委任代表律師要求總檢察署重新檢討控狀,郭淑蘭告訴《中國報》,死者家人有權向總檢察署提出要求,就讓雙方日后一起對簿 公堂,交由法庭裁決。

她重申,其丈夫和長子在此案皆是無辜的受害者,兩人皆沒致死死者,一切交由警方調查。她補充不反對死者家屬的做法,一切根據大馬司法制度行事。

新聞背景
父子誤打死匪徒

轟動馬新兩國的父子抗匪改控誤殺案,于今年2月24日大年初六凌晨零時30分,在森州阿逸昆寧發生。

事主莫奕鴻(56歲)與新加坡籍妻子郭淑蘭事發當晚由外購買食物回家時,甫下車即遭埋伏屋外的陳文寶(譯音,49歲,來自吉隆坡蕉賴)持刀攻擊及搶劫,郭氏左手臂被砍傷及手指受傷,縫了25針。

護妻和護母心切的莫奕鴻與兒子莫偉強,曾與陳文寶對抗,后者最后在混亂中被打死。

莫奕鴻和莫偉強事后被警方延扣,並于3月10日被控刑事法典第302(謀殺)罪,引起各界震驚。總檢察署過后修改控狀,兩人于同月18日改控刑事法典304A疏忽致死他人條文。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