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國會服務法令 官員擁更廣闊空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廢除國會服務法令 官員擁更廣闊空間

(吉隆坡2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指出,在1992年被廢除的1963年國會服務法令,讓官員和國會職員擁有更廣闊的空間,發展各自的事業。



不過,他說,政府會不定時根據需求,考慮是否恢復1963年國會服務法令。

沙希淡昨日在國會下議院,以書面回答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的提問

陸兆福針對此答覆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說,在廢除有關法令后,猶如扼殺國會的獨立性,因此是時候恢復有關法令。



他說,這已成為世界國會的笑話,他也以芙蓉市議會為例,市議會官員不能隨便調職到其他政府機構,但是國會職員可以調職到其他政府部門,因此這意味著國會的階級比市議會還低。

之后國會行政歸屬公務員體制,失去其獨立操作功能和自主權,無法掌控本身的行政、財政管理權,包括聘請與調動人手、策劃活動等權力。

這如目前國會職員由公共服務局委任,而非國會本身,此法令的廢除已削弱國會本身的主權及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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