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生意欠薪水 5人不滿無故被開除
(新山20日訊)5名大型卡拉OK娛樂中心員工申訴遭雇主無理解雇,同時不願支付拖欠的1個月半薪水和3個月賠償金,員工遂向人力資源部投訴,以討回公道。
5名員工包括總經理黃俊耀、副總經理曾令偉、營運主任潘維倫、設計師梁啟賢及市場執行員李俊祥,他們是在去年11月,受聘到新山茂奧斯汀花園,協助一名雷姓雇主開創一家大型卡拉OK娛樂中心。
他們申訴在今年3月13日,雇主卻以“沒生意,沒薪水,也不需要人”情況下,立即開除5人。
由于黃俊耀的薪水達5000令吉以上,他在被解雇一週后,向柔州工業關係局投訴不滿,與雇主見面3次,最終調解不成;另4人仍在等待勞工局安排于6月2日調解。
黃俊耀(44歲)今日在行動黨士乃區州議員黃書琪陪同下申訴,去年11月,被雷姓雇主誠意打動,辭去砂拉越高薪的卡拉OK行業的工作,到新山擔任總經理,為僱主創辦一間大型娛樂中心。
每天工作超時
他透露,由于雇主和裝修商出現問題,他們甚至不顧高層形象,充當裝修工人協助油漆及安裝水喉工作,以期趕工至今年2月開張。
他說,他們每週工作7天,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5小時到18小時,雖在1月份之前的薪水有拿到,但2月開始無法領到薪水;雇主共拖欠了1萬9350令吉的薪水和3個月賠償金。
他質疑雷姓雇主,只是利用他們5人協助該中心的開張運作,然后就開除他們。
黃書琪說,料于勞資談判不果后,該事將帶上人力資源部的工業法庭,但此舉非常耗時,雇主也應了解勞工法律,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沒簽僱佣合約非正式員工
雇主雷先生受訪時聲稱,他與前員工沒有簽署正式僱佣合約,並非正式聘用5人為職員。
他說,他聘請黃俊耀為經理,並非是“總經理”,他認為黃俊耀無法替他的公司賺錢。
他說,黃俊耀招募七八名員工,每月薪水開支高達3萬4000令吉,其中一名主任級員工的薪水竟高達5000令吉,比本地主任級員工高出太出,最令他不滿。
他解釋,聘用黃俊耀,說好是幫他經營生意和開店,他竟然與員工幫忙油漆,似乎不合理。
他聲稱,他在解雇5人后,有兩次要求他們來領取薪水余款,結果對方一直以忙碌為由不來見他。
他說,5人目前要求5萬9000令吉的賠償,但他認為不合理,因為員工都沒有替公司賺錢。
他否認利用5人幫他開創該娛樂中心,就趁機開除他們,並指他手上有一些證據和文件,證明經理有問題,他將會在近期召開記者會解釋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