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行動」 兩天逮403人
(吉隆坡20日訊)交警展開“逮捕令行動”,昨今兩天逮捕403名已被列入黑名單的車主;另外,共有1125人到警局自首。
403名落網者中,284人已獲保釋,119人被控上法庭。
武吉阿曼交警主任拿督莫哈末弗安早前強調,“逮捕令行動”將無限期且不分晝夜展開,直至警方滿意為止,更不排除過后會到住家逮捕車主的可能。
“被捕者將送往各區警局,若情況允許,或會立即被帶到該區法庭,由推事決定是否提控。”
交警發文告說,週二截至週三下午3時,被捕的403人,包括雪州122人、吉打53人、馬六甲44人、檳城39人、森州34人、柔佛29人、彭亨18人、吉蘭丹和霹靂各15人、登嘉樓14人、沙巴12人、玻璃市5人、吉隆坡2人和砂拉越1人。
莫哈末弗安日前透露,共有159萬6000張被法庭列入逮捕令名單,警方從本月1日至16日只接獲3萬3473張或2%的罰款被清還,仍有98%未解決,因此決定展開“逮捕令行動”,全面追緝這些拖欠罰款的車主。
州屬 | 逮捕人數(保釋+提控) | 自首人數 |
雪蘭莪 | 72+50 | 177 |
吉打 | 52+1 | 42 |
馬六甲 | 23+21 | 27 |
檳城 | 30+9 | 130 |
森美蘭 | 15+19 | 54 |
柔佛 | 28+1 | 205 |
彭亨 | 9+9 | 123 |
吉蘭丹 | 15+0 | 40 |
霹靂 | 14+1 | 86 |
登嘉樓 | 14+0 | 90 |
沙巴 | 8+4 | 37 |
玻璃市 | 4+1 | 6 |
吉隆坡 | 0+2 | 60 |
砂拉越 | 0+1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