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指出,該部將研究及考慮規定保險公司制定賠償標準作業程序,而違規者將受懲罰。
他說,國內5個主要保險公司,用來處理保險賠償的時間為7天至38天,一般公司則需要74天。
“去年,意外保險索賠數額為47億4100萬令吉,2013年則是46億3900萬令吉。”
阿末馬斯蘭今日是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如是回答伊斯蘭黨武吉干當國會議員依德利斯阿末的提問。
他指出,目前我國受大馬普通保險協會認可的修車廠已增至723所,這能幫助發生交通意外的車主,盡快完成修理程序,進而能縮短保險索賠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