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贩毒拥毒 1男监15年2人获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控贩毒拥毒 1男监15年2人获释

(槟城21日讯)2名华裔男子及1名越南籍女子被控于两年前,在大英义学园组屋贩毒及拥毒,一名男被告今日承认非法拥毒的交替罪名,被判监15年,另一男一女被告皆获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陈文松(译音,承包商,54岁)承认3项非法拥毒的交替控状,被判监15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因已年逾50岁,豁免鞭刑。

次被告周英春(译音,38岁)及越南籍女被告钟文英(28岁),则坚持对贩毒及非法拥毒交替罪名都不认罪,高庭司法专员阿兹敏在主控官依玛副检察司要求下,谕令将他们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控状原指3人在2013年12月10日下午5时,在大英义学园路一组屋单位,共同意图贩运36.43克海洛因及乙酰吗啡,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被定罪。唯一刑罚是死刑。



控方今日呈交替控状,改控非法拥有36.43克海洛因及乙酰吗啡,另2控状指他们同时同地,分别拥有24.1克冰毒及26.6克大麻,触犯同一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分别在第39A(2)及39A(1)条文下被定罪。

第39A(2)条文可判处5年至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过10下;而39A(1)条文则可判处监禁2至5年,及鞭笞3至9下。

首被告律师陈玥清指被告已懊悔,并感激控方提呈较轻罪刑的交替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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