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行動奏效 3天捕640車主2547人自首

(吉隆坡21日訊)交警展開的“逮捕令行動”,短短3天在全國各州已逮捕640名已被列入黑名單的車主;另外,共有2547人到警局自首。

640名落網者中,440人已獲保釋,200人被控上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逮捕令行動”自展開后確實是做到警惕的作用,讓車主紛紛自動上警局自首,僅從昨日至今午3時,自首的人數已從1125人增加至2547人,增幅度超過100%。

據了解,警方在每州出動約5隊人馬,前往拖欠交通罰款者的公司捉人,但多項行動都撲空,因部分車主臨時請事假或病假,試圖躲避。

武吉阿曼交警主任拿督莫哈末弗安早前強調,“逮捕令行動”將無限期且不分晝夜展開,直至警方滿意為止,更不排除會到住家逮捕車主。

“被捕者將送往各區警局,若情況允許會立即帶到該區法庭,由推事決定是否提控。”

交警發文告說,週二截至週四下午3時,被捕的640人,包括雪州173人、吉打82人、馬六甲79人、檳城75人、森州48人、柔佛43人、霹靂42人、彭亨25人、吉蘭丹22、登嘉樓及沙巴各16人、玻璃市13人、吉隆坡4人和砂拉越2人。

“逮捕令行動”數據

本月19日至21日下午3時
州屬 逮捕人數(保釋+提控) 自首人數
雪蘭莪 99+74 676
吉打 73+9 67
馬六甲 38+41 88
檳城 63+12 212
森美蘭 21+27 121
柔佛 39+4 437
霹靂 35+7 207
彭亨 16+9 184
吉蘭丹 15+7 115
登嘉樓 15+1 143
沙巴 12+4 66
玻璃市 12+1 23
吉隆坡 1+2 113
砂拉越 1+1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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