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庭撤銷司法檢討 楊偉光須打15鞭
(新加坡21日訊)新加坡高庭昨天批准總檢察署要求撤銷大馬運毒囚犯楊偉光的司法檢討申請,這意味著被判終身監禁的楊偉光,必須接受15下鞭刑。
《聯合早報》報導,楊偉光(27歲)因在2007年6月走私47克二醋嗎啡(海洛因的違禁成分)被捕。
由于新加坡在2013年有條件地廢除強制性死刑,他因此成為首名改判終身監禁的運毒死囚。法庭改判他時,也對他施加最低15下強制性鞭刑。
鞭刑不違反憲法
義務代表楊偉光的拉維律師,早前以鞭刑不符合憲法為由提出上訴,不過三司今年3月初以鞭刑並不違反憲法駁回上訴;同月,律師維奧萊特內托(Violet Netto)通知獄方,她將代表楊偉光申請司法檢討,暫止獄方對楊偉光進行鞭刑。
總檢察署指律師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沒有依據,但律師還是提出申請。總檢察署4月中旬以律師濫用司法程序,及這項申請“瑣屑或無理纏訟”為由,要求高庭撤銷律師的司法檢討申請。
律師修改了申請內容,提出新的司法檢討理由,總檢察署認為申請將允許楊偉光使用高等法院的司法權限,來重新推翻上訴庭以其刑法權限所決定的議題,進而構成法庭程序的濫用。
高庭昨天批准總檢察署的撤銷申請,並下令律師承擔2500元(約6750令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