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董總2派協商 高庭27日聆聽結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建議董總2派協商 高庭27日聆聽結果

(吉隆坡22日訊)鬧上法庭的董總風波,高庭今午建議董總當權派和改革派進行協商,並在5月27日當天下午告訴法庭協商結果。



以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改革派,于4月23日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宣判葉新田在3月20日以后所召開的會議及撤換職務無效,同時也要求高庭指示葉新田依照最初的32名中委名單召開中委會議。

此案原定今日裁決;但高庭法官拿督瓦茲爾阿南在內庭,接見董總主席葉新田代表律師拿督菲洛斯及傅振荃代表律師黃觥發和文添友后,作出上述決定。

菲洛斯和文添友在庭外向記者說,今天沒有裁決,法官只是建議雙方嘗試協商。



不過,黃觥發在庭外則向記者說,法官在內庭同時也建議要董總在13個州內,派出代表來重選。

“所以我們要看對方同意沒有,如果對方不同意,法庭就要做出一個指示,就好像特大一樣。”

13州各派代表重選

“法官意思也是,不要從現有的常委重選,而是要從13個州各自派出代表重選。”

黃觥發說,法官也指此案件牽涉到教育機構,而不是一般的團體組織,因此必須盡快解決,不能再拖。

“我們有提到統考問題,法官也了解。”

他說,隨著今日沒有結果,因此雙方也不能召開任何會議。

當記者針對法官的決定,詢問傅振荃看法時,唯傅氏回應,他不願作多揣測,一切以律師告知的為主。

葉新田:需依章程行事

葉新田針對法官作出董總兩派召開13州會議以進行重選的建議一事指出,不排除該項建議,但強調一切需按照董總的章程行事。

他在庭外聽完菲洛胡欣講解后,向記者指出,法官將會在下周三(27日)才對此案做出判決。

“章程從未提及可以解散中委與常委,因此任何決定必須依章程行事,但我們還是要等到5月27日,等裁決出來在決定。”

面對記者提問時,葉新田不願正面回應,包括是否召開特大或庭外和解,只是強調一切必須依照章程做事。

另外,詢及葉新田是否會繼續阻止改革派在602召開特大,他說,他會繼續透過律師入稟法庭阻止這一切。

出席者包括董總副主席許海明、中委陳大錦、常委莊俊隆、彭亨董聯會主席盧宇廷、民眾華小董事長拿督斯里莊智雅和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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