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刑改罚款守行取代 重病犯人获撤销判决
(布城22日讯)法内有情,一名64岁犯人因患有严重心疾及其他疾病缠身,上诉庭法官决定撤销犯人原本2年监刑的判决,以5000令吉罚款及3年守行取代。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法庭作出上述决定。
莫哈末劳勿斯说,现年64岁的再也巴兰多病缠身,除了严重心疾,也患有糖尿病及肾脏病,目前还在怡保苏丹后拜浓医院留医,自2010年起,前后17次由救护车送往法庭聆听上诉,但案件多度展期。
因此三司决定撤销犯人的监刑原判,让上诉人以罚款及守行来取代。
再也巴兰今日由救护车送往法庭时,需使用呼吸器,上诉庭主簿官及祖基菲里副检察司在开庭前,亲临救护车观看病重的犯人。
再也巴兰涉及一宗欺骗案,即于1998年11月6日在怡保美丹吉车站,向一名公司高级执员索贿90万9000令吉,助使对方可以获批高达5000万美元的贷款申请,触犯刑事法典第294条文,2009年1月15日被判坐牢1年及罚款5000令吉。
再也巴兰不服上诉,2010年7月28日高庭宣判,改为2年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