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指41億資金是“資產” 敦馬哈迪:欺瞞違法,應查納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改口指41億資金是“資產” 敦馬哈迪:欺瞞違法,應查納吉

(吉隆坡24日訊)財政部早前改口指稱,一馬發展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11億300萬美元(約41億令吉)是資產而非現金,前首相馬哈迪今日直斥首相納吉欺瞞違法,抵觸刑事法典第218條文,需受到調查。



納吉早前糾正,一馬發展公司(1MDB)從開曼群島贖回的約11億300萬美元資金,不是以現金形式,而是屬于資產轉移。納吉是在上週,以書面回覆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的提問時,修正他早前于今年3月10日書面回覆的內容。當時,他指一馬發展公司,將現金存放在瑞意銀行。

馬哈迪今日在其部落格,撰寫一篇題為“納吉及謊言”的文章,內容提到,納吉早前在國會書面回答中,指一馬發展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是“現金”,過后卻改口指是“資產”,顯然有意欺騙。

70億債務不知所終



他質疑,這些隱瞞中一定有不妥和謊言,企圖在政府事務上,“掩蓋”錯誤,已屬違法,因此,他認為警方必須援引刑事法典第218條文,展開調查。而若這筆錢還是不能查到,那所有涉及者都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他說,刑事法典第218條文闡明,任何公務員被控以記錄或書面文件編制不正確,無論是無意或明知故犯,只要造成公眾傷害和損失,或造成他人免于制裁或財產免于充公,都屬于刑事犯罪。一旦罪成將被監禁高達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明顯地,首相、官員、國行和一馬發展公司,指從開曼島的資金已存在新加坡銀行后改口的人,都已抵觸第218條文;很嚴重的事情正在發生,由政府擔保政聯公司的70億令吉債務不知所終,顯示有人嘗試欺騙國會和國家,這已含有刑事元素。”

“納吉說謊,很傷心”

馬哈迪對身為首相的納吉說謊,感到傷心。

他說,第一個謊話是,一馬發展公司根本沒有現金從開曼島帶回來;第二個謊言是,沒有任何現金存進新加坡瑞意銀行。

他說,新加坡瑞意銀行已表明,一馬發展公司的子公司Brazen Sky的文件是偽造的,所以納吉在第二次的書面回答中,指存放在新加坡銀行的文件,也不正確。

他指出,新加坡瑞意銀行已經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匯報,一馬發展公司沒有存放任何現金在其銀行。

他說,原則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都會把這個資料交給國家銀行,而國家銀行接獲的任何資料,都需要遵守艾格蒙特聯盟的情資交換原則(Egmont Principles of Information Exchange),及在反洗黑錢法令第10條文下,需要保密。

“顯然,國行已接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報告。”

法沙力挺首相沒說謊

(吉隆坡24日訊)通訊與多媒體部屬下特別事務局(JASA)顧問法沙依斯邁力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沒有在“一馬發展公司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資產存款一事”說謊。

他指出,倘若納吉要說謊欺瞞,財政部就不會改口向外糾正,一馬發展公司存放在新國銀行的是資產,而不是現金。

法沙認為,這可能是財政部之前接獲錯誤資料,並強調財政部不像國家審計局,不能輕易檢查有關文件。

法沙也是前巫青團中委;他今日在其部落格回應前首相敦馬哈迪,指財政部早前改口指一馬發展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11億3000萬美元(約41億令吉)是資產,而非現金,指納吉在此事上欺瞞的言論,這樣回應。

法沙續說,任何有關一馬發展公司的細節,需待國家審計局及國會公賬會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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