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賢:孩子不是草!

養不教,誰之過?

孩子在沒有獲得父母良好的教導或照顧下變壞,或因環境問題及人為疏忽因素遭遇不幸事件,父母難辭其咎!

日前採訪一宗6歲女童疑遭性侵案,話說案中母親為了謀生,竟曾將女兒“留在”住家附近咖啡店數小時不理,平時也常讓女兒獨自在家或從住家逃出屋外。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位母親聲稱丈夫入獄后她沒有經濟能力照顧女兒,先后讓4名居民義務照顧女兒。

試問,這些“義務保母”的背景,她又知多少?她的女兒疑被第4個“義務保母”的丈夫性侵,是在改由一名監護人照顧時才揭發。她接受筆者訪問時,曾指她去年底把女兒交給“義務保母”時,也未見過該保母的丈夫。

當案件發生后,即使為人父母者悔不當初,一切已遲,也無法彌補孩子所面對的身心創傷。

那天記者會上發生小插曲,就是這位失職的母親被監護人及一名曾協助孩子的人士責罵,在未委任監護人照顧其女兒時曾鬧“失蹤”,她們差點要把孩子帶到警局。

不過,最終她們還是找到女童母親,儘管此風波早前已告一段落,但孩子疑被性侵的不幸遭遇,惡夢才剛開始。

警方目前仍對此案進行調查,據女童母親指,女兒處女膜未破裂,但皮膚外層有受傷痕跡。

根據過去紀錄顯示,兒童被性侵,嫌犯要被提控入罪并不容易,若證據不足,往往讓嫌犯逍遙法外。

希望所有父母或監護人,無論工作再忙碌或生活困苦,都要咬緊牙根把自己的孩子顧好。再窮,也不能把孩子當“草”隨意交由“義務保母”免費照顧或陌生人士領養,以免孩子誤入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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