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被送入兒童之家 男童尋母申請大馬卡

(新山26日訊)“媽媽,我想跟你一起回家住!”

12歲男童馬俊偉兩年前被母親送入兒童福利之家,如今年屆12歲欲申請大馬卡,但院方與母親失去聯絡,唯有公開尋找男童母親。

失聯的母親手機一直無法撥通,小男童今午在以斯帖兒童福利之家(Esther Home)的代表卓成潔、新山若瑟華小家協主席許立嬌,及埔萊區國會議員特別助理吳祝光陪同下,吁請公眾提供線索。

卓成潔指出,2013年9月19日,男童母親連貝絲(41歲)將馬俊偉送往該兒童之家,過后在當年年底探訪兒子一次,雙方就沒有再聯絡。

她說,男童在2003年1月10日出世,今年滿12歲,須由母親帶往國民登記局申請大馬卡,近期多次都無法聯絡上男童母親。

她透露,當初,男童母親基于健康問題,加上沒有工作收入,無法照顧男童,所以交給兒童福利之家看管。

院方沒母完整資料

許立嬌指出,男童目前就讀新山若瑟華小,經常跟師長表明思念母親。

她說,男童報生紙雖注明生父馬鴻章(38歲)來自吉打,但他們無法確認,而男童的意願是要找母親。

馬俊偉說,他僅知道小時住在士姑來皇后花園,曾跟母親和一名男子同住。

吳祝光解釋,凡年滿12歲的孩子,須在1個月內由父母其中一人帶孩子申請大馬卡,若生日過后一直未向國民登記局申請,將面對罰款。

“如果超過1年未替小孩申請大馬卡,小孩可能只獲大馬永久居留證,官員可以沒有父母證明身分,不讓小孩成為大馬公民。”

他說,院方沒有完整的母親資料,此事須由生母出面解決問題。

失聯婦女特征

姓名:連貝絲

年齡:41歲

身高:約165公分

皮膚:黝黑

身材:瘦削

髮型:長髮

知情者可聯絡:許立嬌019-776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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