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習中心課程與行政貨不對辦,為母者進退兩難。
⊙譚太太指出,其孩子和侄女在一年前到某學習中心上英語班,5名學生的收費約1萬2000令吉。
她說,當初對方職員介紹時說,學習中心內任何一個時段都有導師,1名學生念完60堂課就算結束。
她坦言,當初是看中該中心靠近住家,加上對方詳細解說課程,才讓5名孩子報讀。
她說,由于教師持續教導基本英語,迄今孩子只念過10堂課,就不想再回去學習,早課的導師沒耐心去教導學生。
“所謂任何時段都有教師說法並不正確,因為除了早上,就只有傍晚才會有兼職老師前來。”
譚太太指出,上述情況已維持一年,要求退款是不可能的事,但自己又苦無對策。
★林若輝律師
事主在現階段,先致函告知英語學習中心,指其教育服務貨不對辦,因此要求退款,這也能記錄在案。
第二方案是則是向消費人仲裁庭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