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誤殺學弟 學院生不認罪

(哥打峇魯26日訊)一名17歲學院生今日被控誤殺學弟時表示不認罪,地庭擇定6月30日過堂。

該名被告(未成年故隱其名),被控于今年5月12日凌晨12時27分左右,在萬捷一間技職學院,誤殺學弟莫哈末諾阿基米(16歲)。

根據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誤殺案件最高刑罰可判坐牢30年及罰款。

由于被告不認罪,根據司法審訊程序,地庭法官莫哈末尤索夫定于6月30日過堂,當天會接納驗屍報告。

檢控官西蒂哈查副檢察司建議保釋金定在1萬5000令吉,不過,被告律師哈西夫求情,由于被告是初犯,加上父親是一名在職行政助理,薪水不多,母親又是全職主婦,故希望減少保釋金。

法官最后把保釋金定在1萬令吉,必須由一名擔保人擔保出外。

根據報導,被告不滿不被學弟(死者)尊重,案發當晚在校內宿舍內,把正在睡覺的死者喚醒,並兩次踹踢學弟的頸項,導致學弟陷入昏迷。

當時房內尚有5名學生,相信害怕而不敢出手相救,較后同學為死者做心肺復甦術急救,但也無法救回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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