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喜文:不下蛋卻還在笑人的母雞
一姓徐的爸爸帶上13歲自閉兒去咖啡店工作,孩子過動及調皮,遭父親刮掌兼鞭打,有客戶看不過眼,勸阻不成,報警去了。
結果,徐爸爸被控虐兒,在新國工作的太太說,先生是一個好丈夫和爸爸,只是忙于生計,同時又要當全職奶爸,脾氣難免暴躁。
路見不平而拔刀相助其實很簡單,出于愛心而報警的客戶,耍耍嘴皮子,企圖教育以過火方式教育孩子的爸爸,只是,若要他拔出刀子,四處巡邏看看哪裡有不平事,想來他也是不願意幹的。
徐爸爸就是活在如此情況裡——帶著自閉兒上班,有幾個爸爸做到?只是茶室這工作環境過于吵雜煩心,孩子又“很難聽話”,下手重了,情有可原。
出于好心的指責,應當是在“讓對方知道對方過分了”的時候收手和收口,而不是以報警對付,否則不止傷害了一個好男人,更可能會讓自閉孩子沒了爸爸,並讓媽媽陷入兩難。
這“不懂怎么做才是對”的現象,與數十艘船載滿緬甸及孟加拉難民一事有幾分相似——允許難民靠岸嗎?人道援助除了提供基本生存,還應該包括什么?應該維持多久?許多人各執一詞。
事情發展迄今,泰國搬出了法律條文,說明自己的無能為力;新國攤開了雙手,后花園不夠寬敞,容納不了,附上20萬美元意思意思;大馬真正成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國家,由不允許對方靠岸,到把部分難民送往臨時難民營,體現了一貫的前言不對后語作風。
自行把問題消化掉
似乎也只有大馬,會把收容難民的任務推搪給一個州政府,並在州政府搖手擺腦時譏笑對方“是一隻不會生蛋的公雞”,想來他忘記了自己是母雞,生蛋明明是自己的責任,卻硬硬要對方難看。
“收容難民與否”這問題大概就像“爸媽離婚時孩子應該跟誰”一樣,那是不應該有所抉擇的事——怎可以在允許一個國家“不斷的出產並出口難民”時,不去責怪那個國家,卻自行把問題給消化掉?
一靠岸就是收容,一收容就是短期居留,短期隨著日子就長大成為長期——不由得你不信。
緬甸是否就如此夠力,可以視羅興亞人為無物,而不遭受國際的任何對付呢?
一個弱者可以如此蠻橫,乃因它不知道自己有多弱,或對方有多強——沒辦法,這世界實在有太多不下蛋卻還在奚落別人的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