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頭條】90%天橋廣告牌未拆 新山市局將對付違例商家

報導:吳燕萍

攝影:李再輝、張來星

(新山27日訊)新山市政局限定本月內須拆除行人天橋、汽車天橋、龍門架及建築物頂樓的廣告牌,但區內約90%的廣告牌仍未拆除,新山市長揚言將採取行動對付違例商家。

在新山市政局管轄區,共有23座人行天橋、16座汽車天橋、1個龍門架及26座建築物頂樓,裝置大型廣告牌,《中國報》記者走訪這些裝置大型廣告牌的地方,發現多數廣告牌都還未拆除。

新山市長拿督阿都拉曼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商家在行人天橋、汽車天橋或屋頂頂樓裝置廣告牌時,都會繳付市政局一筆抵押金,如果相關商家不依指示在限期內拆除,該局就會沒收抵押金作或罰款。

他說,5月31日是最后期限,所以該局執法員尚未統計區內不符合規格廣告牌的拆除情況。

“我們將于6月1日才開始巡視區內拆除高空廣告牌的情況,如果相關商家拒絕拆除,市政局才考慮外聘專人,協助拆除高空的廣告牌,拆除費由相關商家承擔。”

確保公眾安全

阿都拉曼說,該局要求拆除高空的廣告牌,旨在確保公路使用者及公眾的安全。

自去年10月,巴西古當大道靠近哥比那花園的行人天橋,發生圍欄、遮雨棚和廣告牌遭強風吹倒,殃及多輛車輛和5人受傷后,引起相關單位的關注。之后,新山地不佬路靠近晶冠酒店前的一個跨道廣告牌,也在夜間墜落路間。

阿都拉曼早前主持常月會議說,新舉措雖會影響市政局收益,但基于公眾利益、照顧柔州整潔和永恆發展理念,以讓新山成為國際城市前提下,當局必須改善條例。

李俊賢冀延長拆期

柔佛州廣告同業公會會長李俊賢希望新山市政局,可延長業者拆除不符合規格廣告牌的期限。

他受詢時說,已有一些廣告業者和商家開始拆除行人天橋、汽車天橋、龍門架及建築物頂樓的不符合規格廣告牌,但拆除工作需時間和人手進行,所以不太可能于5月31日前拆完。

“另外,當局限制于8月31日前修改一些廣告牌的措施,因重做廣告牌不簡單,加上商家才花數千令吉做好廣告牌,張掛不到幾個月就要拆除,實在不符合經濟效益,令商家蒙受損失。”

李俊賢理解地方政府是以安全理由,但建議新山市政局允准商家于明年更新執照時,才列明廣告牌修改條例。

新山中總願協調尋雙贏方案

新山中華總商會會長拿督羅烈賢說,該會接獲柔佛州廣告同業公會與一些商家的反映,指市政局要拆除一些店屋廣告牌和行人天橋等廣告牌事宜,該會正從業者方面收集資料,以充當中間人與新山市政局協調。

他希望該會與新山市政局洽談后,可取得雙贏方案。

“只要廣告商可確保天橋廣告牌不會被風吹倒等,市政局就該網開一面,以免令該領域受影響。”

羅烈賢說,某些商家也針對商店的廣告招牌必須重製,向他訴苦,指近期才花數萬令吉做的廣告招牌,才掛不到一年就要拆除,令他們損失慘重。

十多年前開始管制

★鄭卓東(64歲,新山大豐花園廣告牌業者)

新山市政局十多年前,就開始針對廣告牌行業的運作進行管制和規劃,所以對于行人天橋等禁掛廣告牌一事,並不會感到驚訝。

商家未來唯有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宣傳產品。

現在廣告牌領域越來越難經營,我也開始未雨綢繆,生意逐漸涉足其他領域,通過不同領域的生意,穩定收入。

應找專人檢查結構

★林佳發(65歲,新山百萬鎮廣告牌業者)

政府不該因一些特別個案,就“一竹竿打翻整船人”,認為所有的天橋廣告牌都不安全,反而該找專人研究,定期檢查天橋或廣告牌裝置工程結構。

如果地方政府堅持要商家拆除天橋廣告牌,或要求商店廣告招牌根據規範重做,該給足夠的時間,勿過于倉促執行。

遮住窗口斷逃生路

★陳貴文(61歲,新山大豐花園廣告牌業者)

市政局以安全理由重規劃廣告招牌的裝置,是可以理解,畢竟一些太大遮住窗口的廣告牌,確實會帶來安全隱憂。

一旦建築物發生火患,民眾最好的逃生口就是窗戶,若大型廣告招牌遮住窗戶,他人可能錯過逃生機會。

我從事廣告牌業37年,地方政府並非首次要求業者修改廣告牌的安裝標準,對于今次的指示不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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