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居住的房子,是屬于已逝世的母親名下,但母親未立下遺囑,弟弟擔心遭到哥哥驅趕,不知如何是好!
⊙張先生向《中國報》指出,位于安邦的雙層排屋單位屬于母親的名下,不過母親已將單位讓給他和家人居住,算是二十多年前母親送他的結婚禮物,不過當時並未進行轉名手續。
他指出,他哥哥早已不滿母親將雙層排屋讓給他,哥哥本身就得自掏腰包在外租屋,加上哥哥難搞的性格,也已數度和母親發生爭執。
“母親在數週前因病而離世,母親並未立下任何遺囑和做出交代,而且我也知道哥哥對我目前居住的單位虎視眈眈,所以非常擔心!”
欲詢問,若母親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去世,留下的財產是否平分呢?他所居住的單位會否遭到哥哥的強硬出售呢?他應如何保障自己呢?
★林若輝律師
若父母在沒有立遺囑情況下去世,身為配偶與孩子的都可以平分獲得財產,換言之,事主和其哥哥可平分母親留下的所有財產。
不過勸請事主和其哥哥前往法庭申請遺產執行書,如果沒有遺產執行書,雙方往后都難以將母親旗下的財產出售或轉名。
至于事主所說的公雙層排屋範圍,也無需擔心哥哥會強硬出售,因任何財產都是兩兄弟平分,無論是轉名或出售都需得到雙方的同意才能執行,任何一方拒絕都無法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