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施壓依集體協議賠償 馬航1/3員工獲解僱費

(八打靈再也27日訊)馬航重組在即,在2萬名員工中,有多達三分之一會根據集體協議(CA)獲得解僱費。

《星報》報導,早前有報導指該筆項款,只是集體協議中的一半數額,導致員工不滿。

雖然有指馬航最后屈服于職工會的壓力,放棄這樣的條件,但根據接近賠償的消息指“他們一直都努力落實這項建議,但馬航職工會根本不知情。”

多數員工隸屬職工會

據了解,職工會可能已成功接觸權力核心,以介入遣散費的安排。

馬航9名職工會領袖昨日被告知,員工可以根據集體協議獲得遣散費,這項宣佈也在馬航母公司國庫控股和馬航官員的會議中贏得喝彩。馬航大部分員工都隸屬職工會。

“這是一項受歡迎的宣佈。這是在政治上和道義上都正確的決定。根據集體合約支付我們應該得到,我們值得得到的。”

消息指出,馬航感到慶幸,馬航沒有援引2015年馬航法令來逃避賠償。不幸的是,不是所有人都被新馬航重新聘用。”

新的分配(供失去工作的員工)

1. 1倍月薪乘以年資(服務達10年)

2. 1.5月薪乘以年資(服務超過10年以上)

3. 單親家庭,父親或母親殘障將獲得額外的30%

4. 截至8月尾未使用的假期,將折換現金

5. 繼續享有醫藥優惠,直到尋獲新工作,或最高1年內

6. 8月尾會一次性支付完數額

供在馬航服務的員工

1. 簽約獎金

2. 效勞超過18個月者,將得到保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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