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戴美清
(芙蓉28日訊)隨著森州華校董事聯合會兩派化解紛爭,協議由森董聯會自行召開特大,基于這是森州華團先例,如何執行特大議程,將成為華團焦點。
森州董聯會兩年一屆的理事會任期,原本明年屆滿,但中途爆發11間會員學校聯署要求理事會解散及重選風波,惟兩派人馬最終達致協議,以理事會召開特大平息風波。
通過特大要如何“解散”理事會,以及在特大如何操作理事會的選舉工作,成為董聯會接下來需慬慎探討的事項。
本報探悉,董聯會召開特大尋求解散后,將在當天進行理事會選舉,而理事會首先必須釐清董聯會的會員代表權,是使用本屆原有名單,或重新提呈學校董事部代表名單。
而且,特大要執行理事會選舉,需考量要以“重選”或“改選”模式進行。
考量以重選或改選
由于理事會是在任期間被要求解散及重新選舉,如果以“重選”模式,在獲得會員通過解散后,只需沿用本屆的學校董事部代表,作為選舉有效代表人選;而重選出來的新理事會,任期直至明年選舉年再召開會員大會。
若以“改選”模式,即在召開特大時,需由本屆合格學校代表通過表決解散理事會;再以改選年模式進行新屆理事會選舉,即學校董事部代表必須重新提呈,以新代表名單來進行新任理事會改選。
若以“重選”模式,只是從現有會員選出新理事會,可避免代表權的爭議,因為只從同一批代表中選出新理事會;而“改選”模式牽涉新舊代表,需在特大中分別作出解散及重選議決。
蘇祖池:設5人小組探討章程
森州董聯會主席蘇祖池坦言,由于之前未曾發生通過特大解散理事會重新選舉的先例,在處理上確實有難度,董聯會已通過5人小組,針對章程深入探討。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5人小組成員包括他、董聯會兩名法律顧問吳健南律師、張康華律師、董聯會總務巫潤平。
“我們必須確保特大依章程進行,避免出現任何閃失,造成后遺症。”
蘇祖池指出,董聯會理事會將探討執行特大方式,以尋求會員通過解散理事會,同時會在特大當天進行理事會選舉。
他說,召開特大前,必須謹慎檢視董聯會章程,探討與厘清各個細節事項,也需鑑定特大合格投票者及合格參選者。
週一開會商討執行模式
森州董聯會理事會將在6月1日(星期一)召開理事會議,商討執行特大的模式,包括為特大定下舉行的日期與議程。
主席蘇祖池披露,理事會商討的特大召開日期,會朝向在6月份內舉行為目標,其中要通知會員出席特大,也需在召開特大的日期至少兩週前發出通知書。
“在週一的理事會,也將成立選舉委員會,執行理事會選舉工作。”
詢及是否有意在特大提名競選,蘇祖池重申,本身已沒意願提名競選董聯會理事,至于現任的理事會成員,則可依據本身的意願,決定是否參與特大的理事會選舉。
有87會員單位
森州董聯會共有87間會員單位,即82間華小,2間獨中及3間國民型中學。
根據董聯會章程,學校代表是從會員學校董事部,于董聯會選舉年會員大會前,以書面委派應屆代表,所委代表任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