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作終結1MDB案手續費 拉菲茲:收捐款不違法
(吉隆坡28日訊)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指出,任何非營利公司只要列明收到捐款用途即可,而他發起的“每人10令吉終結一馬發展公司(1MDB)”向民眾收取捐款的舉動,並不違法。
他說,若他收取資金就屬違法,但他只是收取捐款作為一馬發展公司的法庭案件手續費。
“若這也屬于違法,那么所有捐款活動都是違法了。”
抨擊拉梅斯
他是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及思想與社會關懷組織主席拉梅斯向警方報案,指他以公司名義向公眾收取捐款屬違法時,這么指出。
他抨擊拉梅斯報警的舉動非常低級,也是慣有政治伎倆。
“他們說我抵觸反洗黑錢法令,但這件事與洗黑錢無關,他不懂得法律。”
他解釋,他要籌集2萬令吉,以便支付法庭案件的相關費用,若達到目標就會停止募款。
他揶揄拉梅斯,經過他的宣傳,至今他已籌獲1萬4000令吉。
另外,拉菲茲今日在國會參與第11大馬計劃辯論時,指一馬發展公司的一切決定都是需經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並指該公司的種種醜聞,懷疑是納吉管理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