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沒被官爺座駕撞死是走運

70年代,據傳有火箭黨黨員交通違規碰到“媽打”檢舉時,掏出火箭黨員卡揮一揮,警察就不敢亂吃錢,可省下賄金。當下眾多YB中幾十張“三萬”不加理會也沒有被抓,可見進政黨比進私會黨更有保障,做官比當警察更方便濫權徇私。YB徽章掛車頭,交通違規的“罰款獻議通知書”儘管放馬過來。官威才是硬道理,誰叫你老百姓不進黨,沒被官爺座駕撞死是走運,撞死是活該!

如果闖紅燈及超速屬于危險駕駛,是危害公路使用者性命的嚴重交通罪行。那么擁有50張“罰款獻議通知書”也夠資格當蓄意危害他人性命的慣犯了吧?如果那些不至于致死他人的誹謗罪都可以褫奪議員資格,擁有50張交通違規“罰款獻議通知書”的部長及國州議員,就更應該收到“終止官職議員資格獻議通知書”了。

對付拖欠交通罰單民眾的逮捕行動,沒出現繳費櫃檯排長龍現象,有點反常態。原來除了“很多老百姓都有拖欠罰單”,連人民的靠山,偶像官爺的罰單比老百姓多幾十倍也沒事,只有君子正身,死蠢的好公民,才會借糧請半天假去償還罰款。

擁有超過50張罰單的政客沒有被逮捕,也不見擁有3張罰單的交通部長被捕,應該感謝交警尊敬尊貴國會議員的執法“專業性”。交警沒有直闖國會逮捕國會議員,顯示國陣及民聯皆共同享有“公平執法”的優惠。

一些土豪國會議員把座駕交通違規責任推給司機,跟內閣把1MDB醜聞推給該公司董事去負責同出一轍。難道官爺的司機也有闖紅燈及超速的主權,民主政治的問責,竟變成他問他責。1MDB醜聞,首相責無旁貸,問責文化,必須從細節做起。問責文化滯后,公民行為失范,就是製造國家危機的泉源。

治國者須正身以教人

交通部長廖中萊被揭發擁三張“三萬”沒償還罰款,部長沒公開道歉,是國陣沒道歉文化。為了比爛,馬華抖出行動黨國會議員有更多“三萬”。但這些偶像型交通違規慣犯一樣沒有道歉文化、羞恥心及良知,甚至耍嘴皮硬拗“罰款獻議通知書”非罰單。最荒謬的理由就是蔡添強狡辯“很多老百姓都有拖欠的罰單”。

孔子強調治國者必須正身以教人,起表率作用。自認為合法政府、合法部長的政治領袖,觸犯交通規則還寡廉鮮恥,今天就膽大妄為,他日自可無所不為。所有政壇濫權貪腐大鱷魚,都是從江魚仔做起,一步一腳印起家。權力膨脹,讓官爺膽大妄為,沒有道歉文化,是脫離群眾的第一步,再以“很多老百姓都有拖欠的罰單”論來合理化集體枉法濫權,簡直就像涉嫌貪腐的警長告訴我們“很多巡警也有貪污的習慣”。

正確的是非觀念,是領袖自律的基礎,也是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腐敗的政權,無不從自我放縱到為所欲為,走向腐化墮落道路,甚至成為犯罪分子。監守自盜者,何嘗不是帶著闖紅燈未必中“三萬”的心態,一再以身試法,以致欲罷不能?

即使所有朝野議員繳清交通罰款,也不過是幾十萬令吉的數目,不會成為國家危機,甚至不會成為YB危機。朝野沒有必要互揭瘡疤,何不互相包庇,共同聚焦1MDB大醜聞,不要轉移視線放大那些規模小過1MDB醜聞的事。畢竟,很多官員都有貪腐習性,很多國家也有貪污紀錄,很多老百姓開車時也打電話及沒綁安全帶。同樣有拖欠罰單的老百姓,必須日夜寫檢討書。要把鱷魚養大養肥,應以大局為重,不要吹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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