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詐4人近6萬 3刮刮樂成員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欺詐4人近6萬 3刮刮樂成員不認罪

(檳城29日訊)3名華巫印裔男女促銷員,涉及刮刮樂欺詐案,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時,否認有罪,獲推事批准保外,案訂在7月28日過堂。



他們(2男1女)被控欺詐4人,涉及數額近6萬令吉。

3名被告中,其中華裔被告黃岳春(譯音、26歲),來自霹州務邊,他獲准由一人以4500令吉保外;巫裔被告哈米希里(45歲),來自柔州峇都巴轄,他面對2項罪名,由一人以9000令吉保外;印裔女被告丹娜叻朱咪(30歲),是一名單親媽媽,來自雪蘭莪州,她涉及騙走4萬余令吉,由一人以6000令吉保外。

罪成最少坐牢1年



3名被告都是在刑事法典420條文下被控,有關罪名最低刑罰是坐牢1年,最高10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

黃岳春被控在今年5月20日,在大路后仕林路一所商業單位,欺騙一名華裔穆斯林都拉曼尤(46歲),讓對方相信獲派送的幸運卡,可贏獲巨獎,誘騙對方交出3000令吉。

哈米希里的首控狀指在今年5月20日,在上述同一地點,欺騙一名蘇麗雅(63歲)的女子,讓對方相信可贏得巨獎,誘騙對方交出7000令吉。

次控狀指他在同月8日,在同一地點,欺騙一名馬希達(32歲)的女子,誘騙對方交出9300令吉。

育有3名孩子的女被告旦娜叻朱咪被控在同月20日,在同一地點,欺騙一名敦惹拉尼(72歲)的男子,誘騙對方交出4萬500令吉。

3名被告皆由法律援助局的謝英順律師代為要求減輕保釋金數額。他們皆指稱月入只有1500令吉。推事獲准他們保外,讓他們聘請律師代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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