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組織也收GST! 駱燕萍:對教專不公平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合作社組織也收GST! 駱燕萍:對教專不公平

(吉隆坡30日訊)全國教師專業職工總會(教專)總秘書駱燕萍批評大馬合作社組織(ANGKASA),不應向作為非營利組織的教專,征收服務費消費稅,尤其會員購買保險時,教專需面對該組織和保險公司雙重徵稅,十分不公平。



她指出,教專並無任何生意交易或利潤,會員(教師)只是繳納每月會費,而會費是由大馬合作社組織透過薪資扣除,該組織在扣除薪資時將徵收服務費,而現在此服務費還須額外徵收消費稅。

“大馬合作社組織應吸納6%消費稅,教專有約20萬名會員,意味著我們每月已繳付該組織大筆費用,如今他們在未經允許和討論下,就直接從會員薪資,再扣除6%消費稅。”

駱燕萍今日召開記者會時說,他們將與該組織擇期會面洽談此事。



“會員只靠工資維生,最終還需由教專承擔消費稅,而該組織完全不需付費,全由我們支付,反而他們從我們身上得到利潤,這是不公平的!”

另外,談及教師保險收費,駱燕萍透露,教專有約10萬名會員購買保險,保險費也是由大馬合作社組織扣除薪資,並再扣除服務費和消費稅。

保險費雙重徵稅

“比如說保險費66令吉,該組織會直接扣除服務費及6%消費稅,但保險公司又要求我們,額外支付保險費的6%消費稅,換句話說教專需付12%消費稅,這是雙重付費,是不對的。”

她認為,既然教專已支付該組織服務費,就不應再付6%消費稅,因為每月額外支付的消費稅並不是小數目。

她同時呼籲執法當局檢討措施,不應向非營利組織和志願團體徵收消費稅,她相信許多組織也面對雙重徵稅問題,只是沒有察覺。

霹1教師拒調職被對付

駱燕萍披露,霹靂州一名積極和有紀律的大學英文考試(MUET)老師,是全校唯一MUET教師,但因和校長發生摩擦衝突,遭后者趕出校園,並調換至另一所學校,但該名教師不願到新校報到下,遭教育局採取紀律行動對付。

“原校校長也在上週發出公函,禁止前者踏入學校,這是不專業的行為。”

她認為,校長不能因與教師的私人恩怨而刁難撤換教師,此不專業做法將使我國流失專業教學人才。

“這並非第一宗案例,我們不要一名教師被迫調職,卻不能回到原校;我們總不能回到古代野蠻作風,現在我們都是文明人,一名教師沒有闖禍卻被關起校門、禁止入校,是不應發生的事。”

她希望各教育局主任應在調換教師前,先傳召有關教師會面;而非隨喜就無理撤換教師,進而造成教師無法良好表現,影響教育素質。

“這也需考量教師人權,我們不要失去有經驗和勤奮的老師,因為不專業的調換造成教師失去尊嚴和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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