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職場托兒所問題 婦女部設專案小組尋策

(吉隆坡30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該部門日前已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以解決職場托兒所問題。

她說,該小組每週皆與非政府組織、產業業主、城市合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吉隆坡市政局及衛生部等開會,以擬出對策。

她指出,在職場建托兒所,面對如何把保母變成一項專業及費用兩大問題;而這些都不是能夠簡單解決的問題。

周美芬今早出席“2015年,我們來健康”嘉年華后在記者會指出,該部門已擬出一份報告,以增加托兒所。

周美芬指出,要辦托兒所,可能受限于多項法令條文,這主要是保障兒童安全,讓托兒所提供符合水準的服務。

探討讓托兒所加樓層

她也指出,目前托兒所最高只能到2樓,但由于市內寸土尺金,該部門在探討能否增加樓層,但一切以孩子安全為首要。”

周美芬也呼吁家長,在把孩子送到托兒所之前,要謹慎選擇保母,包括住家式托兒所。

“家長應當確定有關住家式保母是否可信,因若疏忽,孩子可能成為受害者。”

她強調,政府目前沒辦法掌握有多少間住家式托兒所,所以家長成為第一道防線。

她也指出,該部門會加強對托兒所檢查,若發現他們未經受訓或安全不達標,將會採取行動。

出席者包括吉隆坡中央醫院院長拿督再妮娜及馬來西亞博愛寬容協會(PATUH)主席莫哈末法茲。

探討擴大強姦定義

周美芬指出,總檢察署仍然在檢閱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探討是否有必要修訂此法令。

她指出,砂州古晉六旬老翁利用沾精液手指性侵未成年少女受孕案件發生,讓該部門發現法律是有缺點的。

她說,這個法令應該擴大強姦的定義,以便讓此類案件的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是不是一定要生殖器官插入才算強姦?”

兒童安全大人有責

她指出,若要做出任何法律上加強或修改,必須與司法部門及總檢察署合作。

“我們部門非常關注這類型和此次的案件。”

另一方面,周美芬指出,孩童的安全其實是大家的共同的責任。

她就近期發生多宗孩童在學校外面差點被擄走案件指出,罪犯基本上是機會主義者,若不留神,就給他一個很好的下手機會。”

她指出,孩童沒有辦法保護自己,所以家長、校方及周邊公眾,都要提供一個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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