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1日訊)森美蘭福建會館通過會員大會,通過把芙蓉中華中學的森州福建會館地段地契用途,從“無特定用途”轉換為“教育用途”。
該會館基于森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在今年2月宣布,州內所有學校及私立學校的土地稅一律以1令吉象征式收費,前提是學校單位必須闡明土地用途為“教育用途”(Kegunaan Pendidikan)。
惟芙中約6英畝的地段,地契用途現為“無特定用途”(NIL),因此該會館必須轉換土地用途,才能享有1令吉的象征式土地稅收費,不過土地擁有權依然是歸森美蘭福建會館。
福建會館擁有權
在土地用途未轉下,福建會館已撥出3萬2573令吉,繳付芙中地段于2013年及2014年的地稅,其中有一半的地稅(約1萬6000令吉)是會長胡國聯獻捐給會館。
森美蘭福建會館今早在會所禮堂舉行“2015年會員大會、第81屆董事選舉暨頒發第46屆會員子女獎勵金”,通過上述議程,以讓會館每年只需付還1令吉地稅,也讓芙中能更健全發展。
該會館名譽會長陳金庭發表意見時強調,芙中地段是先賢留下,會館有責任保護及讓土地永遠流傳下去,當中也要考量在轉換成教育用途后,日后若會館要轉為其他用途是否會面對困難。
董事鄭先茯建議,在處理轉換土地用途的程序中,應邀請法律顧問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