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 余佩妮
(吉隆坡31日訊)華總明年9月前將舉行代表大會和改選,如今談論各現任高職者是否蟬聯言之過早。
現任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于2009年上任成為總會長,隨著兩年前修改章程,會長任期由原有3屆改為兩屆,但每屆任期由兩年改為3年;方天興本屆任滿后,還可尋求蟬聯總會長職。
一旦方天興在明年代表大會中選,將可再領導華總3年至2019年。
方天興受詢時向《中國報》指出,現離明年9月還很遠,他目前只專注興建華總大廈和華社各項課題,是否競選和連任到時再說。
督促華總大廈最重要
“我認為,現在督促華總大廈建成才是最重要,還要監督許多華社課題,我們做好這些事才說是否連任吧。”
根據華總章程,必須在改選年時成立選舉委員會,該委員會需擬定提名日和地點,華總的13屬會(即13州華堂)當天提名總會長、署理總會長、副總會長及中委人選;總會長、署理總會長及副總會長職,必須是來自各州華堂的會長。
隨后,各州華堂在華總代表大會前需委任10名中央代表,這些代表必須來自各州理事會成員;共130名代表將在代表大會當天投票決定早前提名的高職人選,即1名總會長、1名署理總會長、6名副會長及32名中委。
成功選成新屆華總中委會后,新任總會長有權委任正副總務和財政。